! 第三章 地质灾!害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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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定期排查工】作 :
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单位—或者:管理维护单位应【当做好地质灾害监】测
《 第十四条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组【织工作
—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要求明确责任人员落!实,监测人员和》相关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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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的应当及》。时处理和报》告 :
: 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地质灾害】监测: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气象部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或!。者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报
地】质灾害险《情,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的》预(警?)报发布部门—。。。应当及时撤》销地质灾害预—(警)报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警)报
】 第十七条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其边界!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从事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关的爆破、削【坡、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转《移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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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险情《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
第十八!条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新建工程》建设或者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要求的改建、扩建工!程,建设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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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该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可以不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第十九条!新建:建设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
(一)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国有土地租》赁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前委托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作【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前委托!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改建或者扩【建建设?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委托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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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农村村民!住宅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予以》补助:
《。 第二十《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机《构应当符《合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的条件取得相应资质!按照资质等级—和技:术规范开展》。评估业务并》对评估结果》负责
—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定期进行》抽查: ,
第二十二】条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
【配套建?设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基!坑降排?水、地下空间开挖】。、大面积堆载等工程!施工作?业的监督《检查预防和减—少工程性地面沉降以!及其他地质灾害【的发生
— 省人民》政府规定《禁止开采《地下:水的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利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查处非法开采地下】。。水的行为封堵或者】拆除非法开》采地下水的设—施
》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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