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六章 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市和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
【 市和县(市)【。区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及?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有关!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市和县(市)—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等】的推广应用和—民用建?筑节能宣传、培训、!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并依法对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市和县(市)】。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当—地的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共享制度并定期【将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便于公众监督查【询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相关信息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加强行】业管理和《指导
《第三十七条 —。市和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民?用建筑?节能市场《信用分类管理机【制将信用信息纳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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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在制定监》督工作方案时—应明确?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的,具体部?位和内容在监—督检查时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 :(一)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行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
? (二)执—行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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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民用》建筑节?能效:果,。的设计文件变更的】重新审查情况;【
(四)【民用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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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民用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构!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和复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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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测及?结果: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七)】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的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的质量控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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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验收《。组织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九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民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进行监《督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对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有,关重要检测报告和验!收资料进《行备:案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提交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应,当提出有关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的监督】意见:对建设单位违—反节能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组织验收的应!责令:改正并要《求重新组织竣工验收!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达不?到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或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第四十?条 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机构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标】准,进行抽查在工—程,砌体结构隐蔽前对】实心粘土砖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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