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市和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
市和县【(市)区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及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有:关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市和县】(市)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等的推广应用】和民用建《筑节:能宣传、培训、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并!。依法对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市《和县(市《)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当《地的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共享制度并定期】将,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便于公众监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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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相关信息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加!强行:业管理?和指导
第三【十七:条 市?和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民用》。建筑节能市场信用分!类管理机《制将信用信息纳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第,三十八?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在制定监督】工作方案时应—。明确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的具体部位和内容在!监督检查时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行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
(二)!执行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情况【;
(—三)涉及民用建筑节!能效果的《设计文件《变更的重新审查情况!;
》。(四)民用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
》
(五)民【用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构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和》复验;
《
(六)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测及结果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七—)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的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的质?量,控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 ,(八)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验收组织《。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九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民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进行监督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对,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有关重?要检测?报告和验收资—料进:行备:。案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提交: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应当提出有关】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的监督》。意见:对建设单位违反【节能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组织验收的应责令!改正并?。。。要求:重新组织竣工验收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达不!到,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或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第四十条 !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机:构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标准进行—。抽查:。在工程砌体结构隐】蔽前对实心粘土砖】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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