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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一:项、: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绿色】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节能评估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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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单位未在勘》察,设计委托书中明确绿!色建筑星级标准【。;
(—二):设计单位未按照【规定落实绿色建【筑设计要求》的;
(三)!节能评估《机构未按照》。国家和地方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评》价标:准进行绿色建—筑预评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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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编制绿》色建筑施工方—案的;
(】五)监理单位—未按照规定编制绿色!建筑监理细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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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施工的新!。建民:用建筑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未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室,内甲醛、苯、氨、氡!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或者未在质】量,保证:书,中载明检测结果【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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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民》用建筑节能检测机】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在检测、能》效,。评测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如实出具!检测或评判结—果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核发资】质证书部门撤—。销其资质许可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未如实《提供建筑物能耗【的或者无正当—理由阻?扰,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上级机关或!者其他?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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