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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设计管理!与施工?管理
第二十!。三条 ?村,镇规划区《内,的跨度、跨》径在9米以上或【。者,高度:在4.5米》以,上的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建筑工程以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必须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或者选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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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村镇建设项目】设计要坚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做到:适用、?经济、安全、美观、!。卫,生体现地方特色【、时代特点和—民族风格提倡—采用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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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凡在村镇内!从事住宅建》设、生产建筑、公共!建筑、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个体建】筑工:匠必须持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村镇建筑工匠资格!证书施工企》。业、个体建筑工【匠必须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承包工程】并,遵守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村?镇内从事建筑施工】的个体建筑工—匠应当到《乡(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
第!。二十六条 村庄、集!镇的: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二《层以上?的住宅?等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农—村居民其他住宅建设!在开:工前由农村居民持】意见书和土地使用证!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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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开工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及时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颁】发村镇建设许可证并!派,专人到?现场进行定位放【线或验线《
】 第二十七条 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并由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派,专人到现场定位放】线或:验线后方可》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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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施工企业和个体建筑!。。。。工匠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使用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建筑?。材料、设备及建筑】物构(配)件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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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村镇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设!。备和器具《应当摆放整》齐做到场地整洁道】路畅通?在主要街道两侧的】施工现场应当—采取围护和遮挡措施!工程竣?工,时应及?时,拆除临时工棚清理平!整,施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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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二层以上住【。宅建筑、公共设施、!生产建筑和公益【事业工程竣工—应当有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和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经,县以上有关》部门: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准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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