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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设【计管理与《施工管理《
第二十三条! 村镇规划区内的跨!度、跨径在9米以上!或者高度在4.5米!以上的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建《筑,工程以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必须!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或者选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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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村镇建设项目!设计要坚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做到适用!、经:济、安全、美观【、卫生体现地方【特色、时代特点和民!族风格提倡采—用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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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凡在?村镇:内从事住宅建设、生!产建筑?、公共建筑、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个体建筑工!。匠,必须持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村镇建》筑工匠资《格证书施《工企业、个体建筑】工匠:必须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承包工程【并遵守?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村镇》。内从事建《筑施:工的个体建》筑工匠应《当,到乡(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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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村庄、集》镇的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二层以上的住】宅等: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农村居民其他住【宅建设?在开:工前由农《村,居民持意见书和【土,地使用?证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 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开工《。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及时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颁发村—镇,建设许?。可证并派专人到现】场进:行定位放线或—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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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并由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派专】人到现场定位放线或!验线后方可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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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施工企?业和个体《建筑工匠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使用—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建筑》材料、设备及建【筑物构(配)—件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 第二《十九条? 村镇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设备和】器具应?当摆放整齐》做到场地整洁道路】畅,。通在主要街》道两侧的施工现【场应当?。采取:围护和遮挡措施工程!竣工时应《及,时拆除临《时工:棚清理平整施工现场!
】 :第,三十:。条 二层以上—住宅建筑、公—共设:施、生产建筑和【公益事业工程竣工】应当有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和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经县以上!有,关部门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准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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