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四》章, 城市道路设施管】理 》第十九?条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二)擅自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 ?。   (三)擅自!改变城市道路设施】。结构和使用功—能;  【  (四)—擅自设置护栏修建】。台,。阶、坡道和道—口;  【  (五)机【动车辆碾《压道:路边石; 【    《 (:六)车辆载》物拖刮?路面;  】  : (七)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 (八)在铺【装路:面,上进行有损路面的】各种:作业; 《   》 , (九)擅自设置各!类广告; 》   》 (十《),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渣土)【、焚烧物品、—修,。理和冲洗车辆以及】撒漏损害《路面的其《他液体?。、固:体物质; 【 ,。   (十—一):在人:行道上行驶或者停放!机动车辆; 【  ?  : (十二)在非指定!的道路上进》行机动车试刹—车; —   (十三)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 第二十条 】在桥:梁、隧道管理范围】内敷设管线》、设置?广告:牌匾、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评估报告】、管线架设设计图纸!、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经批准后方可架【。设桥梁、隧道改建】、扩建时由管线【产权:单位自行拆除 !    》。管线的产权单—位应当对依》附桥梁、《隧道架设的管线【进行:定期检查并承担相关!安全责任 ! 第二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 】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审批的》地点、面积、用【途和期限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道路原状;造成【道路损坏的应当【修复或者给予赔偿】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在每》年的3月1》日前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当》年,施工计划施工前到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施工结束后》由市:政设施管理机构委托!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对道路进《行恢:。。复性:修复 《  ?  ?施工单位《在,。道路挖掘施工时应当!通知:地下管网相关单位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看护 《 》第,二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三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确需开【挖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到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挖掘手续 】 第?二十四条 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按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批准的位置、长【度、宽度、用途【。、施工时《间和施工期限—挖掘;?  》 , (二)》需要封闭城》市道路的应当于施】工前3?日在本溪日报刊载】封路通告《; : :    》(三)施工》现,场应当?悬,挂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复印件设立告知【牌标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施》工期限设置规范或明!显的警?示标志、围》挡和安全防护—设施:;   【 (?四):挖掘城市道路应当】即时清运残土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挖掘沥青!混凝土路面或者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应当使用路!面切:割,机整齐切割》沟槽边线 】 :第二十五条 设【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的排水、供!水、供气《、供热、电力—、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设施的井—(箱)?盖或者其他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相关产权—单位应当建立日常管!理巡查?制,度发现丢失、损坏、!移位的及时》补装、维修或—者更换?保持:完好无缺确》保车:辆,、,。行人通行安全 【 第二十六!条 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因》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可先行抢!修同时?。通报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相关管!线单位并在2—4小时?内补:办批准手续》 第二十!七条 公共》停车场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需要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组织编制》专业: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建设、设】置公共停车场 【   》 公共停车场应当!。。用于停放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和改变》用途:。关闭公共停》车,场或者改《变,公共停车《场用途的《必须经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