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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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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市、县环卫【设施(?垃圾收?集容器、转》运站:。、,排放处理场及公厕等!)的专业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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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的环卫设施应—按规划?与小区建设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建设资《金纳入工《。程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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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凡》在市区内进行—基,本,建设建设单位—须在开工前与所【在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工】程竣工后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卫生验收合】格方可安排进户新建!住宅环境卫生未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而安排》进户的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残—。土由建设单位负责清!扫、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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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非指—定,。地点倾倒《。。垃圾、残土、污【水、粪便或》。进行其它《。。影响:环境卫生的活动 !
不准】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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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在市区内行驶【的各种车《辆应遵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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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胎沾【有污:。物时要冲洗》处理干净不带—泥行驶?污染路面; 【
(【二)不沿途抛弃【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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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运载散体、流】体和垃圾的车辆必】须,有封闭苫《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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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畜力车进入—市区内必《须,。佩带粪兜和》清,扫工具对遗撒的粪便!和饲:料,应及时清除 【
第二十四】条 建筑《施工现场须》场内道路畅通—设有排水设施和【临时水冲公》。厕施工?。排水和污水须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网不【得排向道《路,。残土、废《弃物要及时》清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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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进出口处要铺设一定!距离的硬《质路面与道路相接设!清,扫保洁人员清扫被】污染的?路面;有条件—的应设置车轮—泥土冲洗装置 】
—因建筑?物,改造需拆迁原有建筑!物的拆迁单位必须在!有关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拆【。迁完毕?。。并负责拆迁现场【内及四?。周的环境卫生其中】临街一面的保洁范围!。。。在道路沿石》外边线以内》 :
第二十五】。条 建筑施工单位或!运输单位排放基建残!土时须办理》残土排放批》准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垃,圾排放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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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残土排放—手续按照排》放量:的大小分批办理【前,一批残土排放造成】路面:污染未清除的—不予:办理下一批》残土:。排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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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及雨停后2】4小时?内停止排放基—建残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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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鞍山市城市】市区内禁止饲养猪、!羊、兔?、鸡、鸭、鹅等【畜,禽,公,安、军事和科—研等单?位因业务需要—。经批准饲养的动物要!严加:管理不得《影响环境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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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清掏下水道、—工程:井、窨井的》单位应将污物—立即运走;》安装电柱、标—志杆、广告牌等产生!的残土安装单—位或:。个人应及时清除【;栽植、整修树【木,花草遗留的渣土【、,枝叶等栽植、整修单!位应:当天清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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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城市市区的【清,扫与保洁实》行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并按下列—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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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道!。路、广场《等由所在区》环卫专?业队伍负责居—民区由街道办—事处组织民办清【扫队负责清扫—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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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企业建《设,的未成立街道办事处!。的家属?住宅聚集区由建设单!位负:责清扫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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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区内按街道办事处划!定的环境卫生责【任区由责任》单位负责清扫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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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绿地!和,。。林带:。由责任单位按划定的!环境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保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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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火车站《、汽:(电)车始》末站:、停(存)车场、公!园、风景区、文化娱!乐场:所、商业服务场【。所,各种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由直接】。经营、管理的单位负!。责责任单位应设【。置环卫设施》。、配备专职清扫【人员实行每日—至少一次清扫—全天保洁垃圾—日,产日:清无清扫清》运能力的《可委托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偿清扫、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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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商《业摊、亭、棚、【点等由?经营者自备》清扫工具和垃—圾收集容器随时清扫!保洁保?持,。四周5米范围内环】境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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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夜】市场由市场管理【部,门负责清扫保洁散】市,后半小时内清理场】地运走垃《圾恢复原《貌
【第三十条 冬—季扫雪工作由市、县!、,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镇政府】。负责组织责》任单位须按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责任区在雪—停,后按规?定将积雪清》除干净道路、—广场的积雪》要清除至道路—沿石边界以外广【场、黑?色路面上不得堆雪】商,业繁华区、集—贸市场、桥上—的积雪由责》任单位运出 —。
第—三十:一条: 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产?。生的残土、》工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居民自修房屋产生!的,残土需要排放的必须!。先到: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排—放手续自行运到【指定排?放地点排放无自运】能力的可委托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偿清运严》禁倒:入居民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楼,房垃圾道内》
凡!需要废渣、残土填】垫的单位须》。到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填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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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鞍山市!城,市市区?。内各医院、屠宰、生!物制品厂等单位的含!细菌病?毒垃圾?必须由?市有毒?有菌垃圾焚烧—管,理站统一清运和焚烧!。处理并按规》定交纳清运、焚【烧处理?费县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实际采取措—施对含细菌病毒的】。垃圾进行《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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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的:厕所和化粪池要【及时清掏《、清扫无清掏能力的!可,委托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偿服务医》。疗单位的《粪,便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后方可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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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运粪便【的人员与车辆要服】从管理做到及—时清掏作业》现场要清理》。。干净保持粪便清运】车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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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在市区内擅】自设置临时垃—圾排放场和储粪点 !
》第三十四条 集【贸,市场应?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标!准自建公《共厕所大型商店【必须设有《供,顾客使用《的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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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和!随意拆除、移—动公共?厕所、垃圾》箱、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箱等?环境卫生设》施凡因建《设需拆迁环卫设施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拆!迁方案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签订还建协议【。并办理新建该设【。施的规划手》续后方可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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