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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二》。章 拆迁管理 ! 第:。七条 城市房屋【拆迁:实行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   】。 , ,任何单位和个人【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一)房—屋,。拆迁:申,请报告?和拆迁方案 —    (】二)建?设项目计划批准文】件;  【  ?(,三)建设《用地规划批准文【件和规划建设平面】图;  【  : (四)《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书(灭籍手续—); ?    (】五)回?迁安置用房》建设专户存》储资:金; ?   》 (?六)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 经市、县(市】)拆迁办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房屋拆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 第八条 !房屋拆?迁许可证《一,经发放?市拆迁办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内容以公告及其!形式予以公布 】 :   拆迁人必】须按照规划部—门划定的拆迁范围】进行拆?迁、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拆【迁范围;在》拆迁:范围内拆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任何房】屋及附属物的拆除 !    【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12个月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为》6个月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必须在期《满前15日向市、县!(市:)拆迁办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 : 第九》条 :城市房?屋拆:迁实行回《迁,安置用?房建设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 任何单》位,或个人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必《须在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之》前向市、县(市【)拆迁?。办指定的银行—存入回迁用》房建设?工程总造价》。30:%的:。资金专项用》于被拆迁人回迁用】房建设?不得挪用、》。抽逃市、县》(市)拆迁办应按照!回迁用房的》建设进度《批准使用 】 第?十条: 城市房屋》拆迁实?行拆:。迁资格管理》和年检制度具体办法!由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公布 】    —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由具有》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来实施拆迁】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考核必须持—。证上岗 —    《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在拆迁工作中使】用威胁、《恐吓、欺诈等—不正当手段 【 第十一【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市、?县(市?)拆:。迁,办要书面下达—冻结通知《书通知?有关部门在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    (一)】迁入居民户口和【居民分?户但因出生》、军人转退、婚姻】等确需?迁入或分《户,的除外; 【 ,   (》二):房屋买卖;》交换、出《租、抵押、典当【、赠与、《。分户、析产、调换但!需执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的判决、裁决【除外; —    》(三:)房屋新建、改建】、扩建和临》时土:地使:用证等手续;— 《   ?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及许可; 】   ? (五)电业、自】来水、煤气、通讯】等相关业务 【 :   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期限为1!2个月 》 第—十二条 城市房屋拆!。迁实行?下列形式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统一【拆迁经市、县(市)!拆迁:办批:。准也可以由拆迁【人自行?拆,迁或:委托拆迁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地区【和,重点工程建设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被委托人必】须,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 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应当明》确补偿形式、金额】;安置用房性质【、户型?、面积?、地点;过渡期限】。及违约责《任和当事人》需要:签订的其他》条款 ?   》 凡是《涉及设有抵押权【、,有产权?纠纷和依法代管【的房:屋的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办理证据保【。。。全拆迁?当事人所签订的协议!必须送交市、—县(市)拆迁办审】查备案? 《 第十四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如拆—迁人给被拆迁人做】了合理安置或者提】供了合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 第十五条》 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或者经裁—决做出的《搬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搬迁的《。。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做出责令】限期搬迁的》。决,定;逾期不搬迁的由!市,、县(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第》十六条 法律、【法规对拆迁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等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