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电缆的支持与—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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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
6.1.1 ! 电:缆明敷时应》沿全长采用电—缆支架、桥架、挂】钩或吊绳等支—持与固定最大跨【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满,足支架?件的承载能力和无】损电:缆的外护层及其【导体的要《。求;
【
2— 应保持电缆【配置整齐;
!
3 !。应适应工程条件下的!布置要?求
》
6.1.—2 直接》支持电缆的普通支架!(臂式支架)、吊架!的允许跨距》。宜符合表《。6.:1.2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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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1》.2 普通—支架(?臂式支架《)、吊架的允许跨】距(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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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能维持电缆【较平直时该值可增】加1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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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35kV及以下【电缆明敷时》。。应设置适当的固【定部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水!。平敷设应设置在电】缆线路首、末端和】转弯处以及接头的两!侧且宜在直线段每隔!不少于1《00m处;
】
》。。 2 》垂直敷设应》设置:在,上、下端和中—间适当数量位置【处;
! 3 —斜坡敷设《应遵照本条第1款】、,第2款因地制宜设】置;
《
4! 当电缆间需保持!一定间?隙时宜?设置在每隔约—1,0m处;《
】 5 》交流单芯《电力电缆还应满足】按短路电动力确【定所需予以固定【的间距
!6.1.4 3】5kV以上高压电】。缆明:敷时加设的固定部】位,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1.3《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在终:端,、接头或转弯处紧】邻,部位的?电缆上应设置不少】于1处的刚性固定;!
—。 , ?2 在垂》直或:斜坡的高位侧宜设置!。不少于?2处的刚《性固定;采用钢丝】铠装电缆时还宜【。使铠装钢丝能夹【持住并承《受电缆自重》引起:的拉力;
【
《 3《 :。电缆蛇形敷设的【每一节距部位宜采】取挠性固定蛇形转】换成:直线敷设的过渡部】位宜:采取刚?。性固定
》
《6,.1.5 在3】5,kV以上高压电缆的!。终端、接《头与电缆连接—部位宜设置伸缩【节伸缩节应》大于电缆允许—弯曲半径并应满足金!属,套的应变不超出允许!值未设置伸》。缩节:的接头两侧应采取】刚性固定或》在适当长度》内电缆实《施蛇形敷设
!
6.《1.6 电缆【蛇形敷设的参—数选择?应保证?电缆因温度》变化:产生的?轴向热应力无—损电缆的绝缘不【致对:电缆金属套长期使用!产生应变《疲劳断裂且宜—按允:许拘束力条》件确定
《
《
6.1.7 】。35kV以上高【压铅包电缆在水平或!斜坡支架上》的,层次位置变》化端、接头两端等】受力:部,位宜采用能》适应方位《变化且避免棱角【的支持方《。式可在支架》上设置支托件—。等
》
6.1》.8 固定—电缆用的夹具、扎带!、捆绳?或支托?件等部件应表面平】滑、便于安装、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适合使用《环境的耐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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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 电缆固定用【部件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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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除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外【可采用经防》腐处:。理的扁钢制夹具、】尼龙:。扎带或镀塑金属扎】带;强腐蚀环境应】采用尼龙扎带或镀塑!金属扎带;
!
:。 2 交】流单芯电力电缆【的刚性固定宜采用】铝合金等不构成【磁性闭?。合回路的夹》具其他固《定方式?可采用?尼龙:扎带或?绳索;
】。
》3 不得采用【铁丝直接捆扎—电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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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0 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固定部—件的:机械强度《应验算短路电—动力条件并宜满足】下式要求
】
?
》。 式中—F夹具、扎带—等固定部《件的抗?张强度(N);
】
— 【 i通《过电缆回路的—。最大短路《电流:峰值(A);
!
【。 , 《 ,D,电缆相间中心—距离(m);
【
?
!。 L在电—缆上:安置夹具《、扎带等的相邻跨】距(m)《;
【 — k安全系数!取大于2;
】
:
【 , b夹》具厚:度(mm);
】
! 》h夹具宽度(m【m,);
! 《 σ夹具材!料允许拉力(—Pa)对铝》合金夹具《σ取80《×106《Pa
【
,6.1.11 电!缆敷:设于:直流牵引的电—气化铁路《附近时电缆与金【属支持物之间—宜设:置绝缘衬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