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电】缆的支持《。与固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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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
,
6《.1.1 》 电缆?明,敷时应沿全长采用电!缆支架、桥架、【挂钩或?吊绳:等支持与固》定最大跨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应,满足支架件的承载】能力和无《损电缆的《外护:层及其导《体的要求;
—
?。
2 】。 应:保持电缆配置整【齐;
】 ? 3 应适应工程!条件下的《布置要求《
?
6.1.2 ! 直:接支:持电缆的普通支架】(臂式支《架)、吊架的允【许跨距宜符合表6.!1.2的规定—
表【6,.1.2 —普通支架(臂式支】架,。)、吊?架的允许跨距(m】m)
》
,
】 注*—能维持电缆较平直】时该值可增加1【倍
【6.1?.3 35—kV及?以下电缆明敷时应设!置适:当的固定部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水平敷设—应设置在电缆线路】首、末端和转弯处】以及接头的两侧且】。宜在直线段每隔不少!于100m处—;
?
【 2 垂直敷设应!设,置在上?。、下端和中间适当数!量,位置处?;
! 3 斜坡【敷设应遵照本条第】1款、第2》款因地制宜设置【;
《
,
《 4 当电缆间!需,保,持一定间隙时宜【设置在每隔约1【0m处;
【
【5 交流单芯【电力电缆还》应满足按《短路电动力》确定:所需予以固》定的间距
!
6.1.》4, , 35?。kV以上高压电缆】明敷时加设的—固定部位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1.3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在终端、《接头或转弯》处紧邻部位的—电,缆上应设置不—少于1?处的刚性固定;
!
】2 在垂直或斜】坡的高位侧宜设置不!少于2处的刚—。性,固定;?采用钢丝铠装电缆】时还宜使铠装—钢丝能夹《持住并承受电缆自重!引起的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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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电《缆蛇形敷《设的每一《节距部?位宜采取挠性固定】蛇形转换成直线敷设!的过渡部位宜—采取刚性固定—。
6.】1.5 在35】kV以上高》压电:。缆的终端、接头【与电缆?连接部位宜》设置:。伸缩节伸缩节应【大于:电缆:允许弯曲半径并【。应满足金属套的【应变:不,超出允许值未设置伸!。缩节的接头两侧应】采,取刚性固定或在适】当长度内电缆实施蛇!形敷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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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电【缆蛇形?敷设的参《。数选:择,应保证电缆因温度】变化产生的轴向【热,应力无损电》。缆的绝缘不致对【电缆金属套长期使用!。产生应?变疲劳断裂》且宜按允许拘束力条!件确定
》
《6,.1.7 —35k?V以上高压铅—包电缆在水平—或斜坡支架上的【层次位置变化端【、接头两端等—受,力部位宜采用能【。适应方位变化—且避免棱角》的支持方式可在支】架上设置《支托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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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 固定电缆用的夹!具、扎带《。、捆绳?或支托件等部件应表!面平滑、便于安装】、,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适合使!。用环境的《耐久性
》
6.1.】9 电《缆固定?用部件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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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除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外可采用经》防腐处理的》扁钢制夹具、尼【。龙,扎带或镀塑金属扎带!;强腐蚀环》境应采用尼龙扎带】或镀塑金《属扎带?。;
】。。 ?2 交流单芯【电力电缆的刚性【固定宜采《用铝合金《等不构成磁》性闭合?回路的夹具其他【固定方式可采—用尼龙扎带或—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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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得采用铁丝直】接捆扎?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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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0 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固定部件!的机械强度》应验算短路电—动力条件并宜满足】下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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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式中F》夹具、扎带等—固定部件《的抗张强度(N【);
】 ? i通!过,电缆回路的最大短】路电流峰值(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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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电缆相间】中心距离(m);】。
】。 【 L在?电缆上安置夹具、扎!带等的相邻》。跨距(m)》;
! 《。 k安全系】数,取大于2;
】
【 , b夹具厚!度(mm);
】
,
! : h夹《具宽度?(mm);
】
:
【。 《σ夹具?材料允许拉》力(Pa)对—铝,合金夹具σ取—80×106—Pa
6!.1.11 【电缆敷设于》直,流牵引的电》。气化铁路附近—时电缆与金属支持物!之间宜设置绝缘【衬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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