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  电缆的支持】。与固定 【。 —6.:1 : ,一般规定 】 6.1.】1  电缆明敷时应!沿全长采用电—缆支架、桥架、挂钩!或吊绳等《支,。持与固定最大跨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满足支!。。架,件的:承载能力和无损电缆!的外:护层及其导体的要求!; 【。   ? 2  应》保持电缆配》置整齐; 】     3 】 应适应《工,程条件下的》。布置要求 — ? 6.1.》2  直《接,支持:电缆的普通支架(臂!式,支架)、吊架的【允许跨距宜符合表】。6.1.2的规【定 ? 表6.【1.2?  普通《支架(?臂式支架)、吊【架的允许跨距(m】m) 《 , ? : 《 ,   注*》能维:持电缆?较平直时该值可【增,。。加1倍 》 6.1【.3 ? 3:5kV及《以下电缆明》敷时应设置适当的】固定部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水平敷设应设【置在电?。缆线路首、末端【和,转弯处?以及接头《的两侧且宜在—直线:。段每隔不少于100!m处:。。; ?   —  2  垂直敷设!应设置在上》、下端?和中间适当》数量位置处; 】。 ,   》  3?。  斜坡敷设应遵照!本条第1款、第【2款因地制宜设置】;   ! , 4 ? 当电缆间需保【持,一定间隙时宜设【置在每隔约10【m处; 《 》 ,   5《  交流单芯—电力电?缆还应满足按短路】电动力确定》所需予以固定的间】距, : ? 6:.1:.4  35kV以!上高压电缆明—敷时加设《。的固:定部位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1.3?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在终】端、接头或转—弯处紧邻部》位的电缆上应设置不!少于1?处的刚性固定—; : 《   ?  2  在垂直或!斜坡的高位侧宜设置!不少于2处》的,刚性固定;采—用钢丝铠装电缆【时还:宜使铠装钢丝能夹】持住并承受》电缆自重引》起的拉力; —。 》    3  电】缆蛇形敷设的每【一节距部位宜采取挠!。性固定蛇形转—换成直线敷设的过】渡,。。部位宜采取刚性固定! 》 6.1.》5  在35k【V,以上高压电》缆的终?。端、接头与》电缆连接部位宜设置!伸缩节伸《缩节:应大于电缆》。允许弯曲半径并【应满足金属》套的应变不》超出允许值未设置】。伸缩节?的接头两侧应采【取,。刚性:固定或?在适当长度内电【缆实施蛇形敷设【 6.1!.6:  电缆蛇形敷设的!参数选择《应保证?电缆因?温度变化产生的轴】。向热应力无损电缆的!绝缘不致对电—缆金属套长期使用】产生应变疲》劳断裂且宜按允【许拘束力条》件确定 《 6.1.!7  35kV【以上高压铅包—电缆:在水平?或斜坡支架上—的,层次位置《。。。变化端、接头—两端:等受力部位宜采【用能适应《方位变?化且避免《棱角的支《持方式可在支架【上设置?支托件等 【 6.1—.8  固》。定电缆用的夹具、扎!带、捆绳或支—。托件等部件应表【面平滑、便于安装】、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适?合使用环境的耐久】性 ? : 6?.1.9 》。 电缆?固,定用部件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除《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外可采用经防—腐处:理的扁钢制》夹具、?尼龙扎带《。或镀塑金属扎带;强!腐,蚀环境应采用尼【龙扎带?或镀:塑金属扎带》; :  —   2  —交流单芯《电力电缆的》刚性固定《宜采用铝合金—等不构成磁性—闭合回路的夹具其】他固定方式可采用尼!龙扎带或绳》索,; 【   ?。 3  不得—采用铁丝直》接捆扎电缆 ! 6.1.1【0,  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固定部件的机械【强,度应验算短》路电:动力:条件并宜《满足下式要求— 》  】 ,。  式中F夹具、】扎带等固定部件【的抗张强度》(N)?; : 《       【    i通—过电缆回路的最大】短路电流峰值—(A); 【  《     》 ,。  : D电缆相间—中心距离(m)【; — ,       【   L在电缆上安!置夹具、扎》带等的相邻跨距(】m):。; : 《  : ,   ?     k—。安全系数取大—于2; 》 ? , ,       【  :b夹具?厚度:(mm)《; 《。     【      h夹具!宽,度,(m:。m); 】  :         !σ夹具?材料允许拉力(P】a,)对铝合金夹—。具σ:取8:0×:106?Pa — :6,.1.1《1  电缆敷设于直!流牵引的电》气化铁路附近时【。电缆与金《。属支持?物之间宜设置绝【缘衬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