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 水《下敷设?
5!.1:。0.1 水—下电缆路径选择【应满足电缆》不易受?。。机,械性损伤、能实【。施可靠防护、敷【设作业方《便,、经济合《理等: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电《缆宜敷设在河床【稳定、?流速较?缓、岸边不易被冲刷!、海底无石山—或沉船等《。障碍、少有沉锚和】拖网渔船《。活动的水域;
!
,
—2, 电缆不宜—敷设在码头、渡口】。、水工构筑物附近】且不宜敷设在疏浚挖!泥区和?规划筑港地带
!
?5.10.2 【。 水下电《缆,。不得悬空于水中应埋!。置于水底在通航水道!等需防?范外部机械力损伤】。的水域应根据—海底风险程度、海】床地质条《件和:施工难?易程度等《条件综合分》。析比较后采用掩埋】保护、加盖》保护或套管保护【等措施;浅》水区的埋深不宜小于!0.5m深水航【。。道的埋深不宜小于】2m
《
,
,
5.10.3】 水下电》缆严禁交《叉、重叠相》邻电: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主:航,道内电缆间距—不宜小于平均—最大水深《的1.2《倍引:。至岸边时间距可适】。当缩小;
》
》 ?。 2 在非通航】的流:速未超过1》m,/s的小河中—同,。回路单芯《电缆间距不得小于】0.5m不同回路电!缆间距不得小于5m!;
! ,。 ,3, 除本条第1款、!第2款规《定的情况外电缆间】距还应按水的流【速和电缆埋深等【因素确定
!
5:.10.4 【水下电缆与工—业管道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50m;》受条件限制》时采取措施》后仍不得小于1【5m
5!.,10.?5, 水下《电缆引至岸上的区段!应采取适合》敷设条件《的防护措施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岸:边稳定时应采—用保护管、沟槽【敷设电缆必》要时:可设:置工作井连接管沟】下端宜置于最低【。水,位下不小于1m【处;
》
? 2 岸边!。不稳定时宜采取【迂回形式《敷设电缆
!
5.10》.6 水》下电缆的两岸在电缆!线路保?护区:外侧应设置醒目的禁!锚警告标志
【
5.10】.7 除应符合】本标准第5.—1,0.1?条~第5.10.6!条规定外500k】V交流海底电缆敷】设设计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50—0kV交流》。海,底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490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