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电缆:夹层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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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 】电缆夹层《的净高不宜小于【2m民用建筑的电缆!夹层净高可稍降【低,但在电缆配置上供】。人员活动的短距离】。。空间不得小于1.4!m
【。5.7.2 电】缆支架、梯》架或托盘《的层间?距离及敷设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5.5《.2条的规定
【
5—。.7.3《 电缆支架、梯】架,或托盘的《。最上层、《最下层?布置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最上层支架!距,顶板或梁底的—净距允?许最小值《应满足电缆引接至】上侧柜盘时的允许】弯曲半径要求且【。不宜小于本》标准表5《.5.2的》规定采用《梯架或托《盘时不宜小于本标准!表5.5《.2的规定再加8】0mm~150mm!;,
【 2《 最下层支—架,、梯架或托盘距地】坪、:楼板:的最小净距不—宜小于表5.—7.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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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7.3 — 最下?层,。支架、梯架或托盘】距地坪、《楼板的最小净距【(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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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 采用机械通【风系统的电缆—。夹层风机的控—制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一旦发生火灾【时应可靠《切断风机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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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 电缆夹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其中1个安全出口可!通往疏散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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