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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电缆夹?层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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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 电缆夹层】。的净高不宜小于2m!民,用建筑?的电缆?夹,层,净高可稍降低但在】。电缆配置上供人员】活,动的短距《离,空间不得小于1.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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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 : 电缆支架、梯【架或托盘的层间距】离及敷?设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5.5?.2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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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 【 电缆支架、梯【。架或托盘的最上层、!最下层布置》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最上层》支架距?顶板或梁底》的,净距:。允许最小值应满足】电缆引接至上侧柜】盘时:的允许弯曲半—径要求且不宜小于本!标准表5.5.【。2的:规定采用梯架或【托盘时不《宜,小,。于本标准表5—.5.?2的规定再加—。80mm~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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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最下层支架、—梯架或?托盘距地《坪、:楼板的最小净—距不宜小于》表5.7.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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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7.3 】 最下层支》架、梯架或托盘【距地:坪、楼板的最—小净距(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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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 :采用机械《通风系?统的电缆夹层风机的!控制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一旦】发生火?灾时应可靠切断【风机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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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 电缆夹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其中1个安全出口!可通往疏散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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