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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投》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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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依法!设立的施工单位应】参加与其资质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建设:工程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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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投标的—,,应当签订《合,作承包合《同,确定代表人,由!其代表?合作:单位参加投标—
—第十九条《 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 《
?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二】)企业资《历;
》。
:
:
(三)《自有资金情》况;
【
(《四)全员职工人【数,包括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及平均技术等【级等,企《业自: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
(五)近!两年承建《的主要工程及其质】量情况;《
(!六)现有主要—施工任?务,包括在建和尚未!开工:工程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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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 选定的《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未中标的,应在确定!中标单位后》7日内归《还招:标文件
!第,。二十一条 》 投标单位应按市】招标:办规:。定的格式《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并在综合说明书和总!报价书上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一)!综合说明《书;
》
(二》),总报价?书;
】
(三)工程【。预算书和主要材料】分,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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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施工方案【。或施工组杓—?选用的主》要施工机械、—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措施;【 ,
【(,五)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 【。
【(六)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投标单位需将部分工!程,分包的,应在投标书!中注明分包的工【程内容和分包单【位名称等有关情况】分,包单位必须是在【杭或批准进杭的企】业严禁?。。分包:单位将工程再—行分包
】 第二十二条 】。。 投标书送达后【,投标?单,位,、招:标单位、市招标办】应分别?派员:验证并签署送—达,时间
— :投,标单位需要》更正:、补充已提》交的:投标书,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正式的更正【、补充文件
】
: 第二十三条— 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按【规定向招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按建设工程】总造:价的1‰交纳
【
投标【单位未中标的,应】于确定?中标单位《后7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招标单】位,应支付适《当的标书编》制,补偿费;已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应:于签订合同》后7日内退还
【
投—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撤回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单位《无,正当理由3》个,月,内招标无结》果的,应向各—投标单?位双倍返《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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