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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 —标 底 【 ?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标底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依法具有编制标!底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编标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  第十四》条 编制标底【应,遵循下列《原则: —    — (:一):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按国【家和省、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等方面的规定【,确定工程》量和编制标》底价格    !(二)?。标底价?格应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组成,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超过总概算【的应经原批准—投资单位同意; !    》 (三)标底价格】作为建设单》位的期望价,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 《。    (四)标!底内容应包括—:,工程造?价、:工期、质量、材料】消耗:量等:主要内容; 【    (五】),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第!十五:条 : 标底应报市招【标办审核标底的审】定应当在《投标截止日之—后开标前进行—一般:工程应在7日内审核!完毕:,大型、复杂—的工:程,审核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 》  :在标底的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标】底在开标前应—予密封,任何人不】得泄露为防》止标底?泄,露,可以在投—标截止日之后开【标之前?组织编制《标,。底有些建设工程经市!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也可以不!编制标底《 :   《第十:六,条 标底的—编制费用和》标底的审《核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   【第十七条 招标或!投标单位对标底【有异议的,在—。开标后定标前,可以!以书面形式提请【市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复审标底经】复审确?有较大错《误的,由市》建,筑业行  政主管】部,门,作出更改标底的【书面通?知,在市招标—办的监督下》重新:评标,并退》还标底审核费 】   市》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复审—决定是标底的—。最终:审,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