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二:章 生《产监督管《。理 《。 ? ?。    第十—。四条 《。 :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学危险品生产许!可证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发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生产经营》 : 《 :  【  : (一)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建筑物和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 】 :     !(二)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设备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采:用必要的防爆、泄】压、降温、》防雷、防静电、【紧急放料、紧急切断!。火源和?。电源等装置; ! ? 《   《  :(三)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有?专人管理; — 《 《     (四)】有完善、科》学的消防《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 《。     !第,十五条? ,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单位应当做好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对新职工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  —   ?。第十六条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出厂》时必须有产品安全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该物品的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防爆、】灭火、安全》储运、安全使用等】注,。意事项? , , : —     第【十七:条 : 生产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当及时检验入【库不得在车间内【积存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为:原,料,的车间原料的存备】量不得超过》2,天的生?产,用量 《 , 《    】 第十八条 【 试制新》。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按国家规定经省!级以上化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由【省化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当【报化工部备案所【试制物?品的: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防【爆、灭火、》安全:储运、安全使—用资料?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 ?。 》    ! 第十九条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罐,装,容器、包装及其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 ?   》  :第二十?。条 《 ,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应当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防治】污染措施达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