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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生产:监督管理
! , 《 第十四条 ! 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学危险—品生产许可证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发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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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建筑物!和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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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设备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采用】必要的防爆、泄压、!降,温、防雷《、防静电、紧急放】料、:紧,急切断火源》和电源等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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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有》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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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有—。完善、科学》的消防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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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单位应当—做好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对新【职工: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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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六条 》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出厂时必须有!产品安全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该物品的【。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防爆、—灭火、安全储运、】安,。全,使用等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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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 生:产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当及时检验入!库不得在车间内【积存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为》原料的车间原料的存!备量不得超过2【天的生产《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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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试制新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按国:家规定经省级以【上化: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由省化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当》报化工部备案—所试制物品的—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防爆、灭】火、:安全储运、安全使用!资料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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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罐》装容器、包装及其】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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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 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应当【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防治?污,染措施达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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