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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土地权属的确定【      !第二十?六条 下列》证据材料经查证属】实后可以作为确定土!地权属的《依据 ?  : (:一)人民政府依【法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   (二》)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征收、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组建《。、合并、分立国有】农场的批准文—件; 《  (四)国—有农场与周》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用:地协议书;  】。。 ,(五)土《地权属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  :。 (六)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处理权属争】议的调解书、处【理决定?。书、判决书、裁【决书等文书或者【。附图;  — (七)地形图【、航片、影像—资料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据】   对土地权】属争议一方或者双】。方均无法提》供前款规《定的书面证据—的应:当以查明《。的争:议土地的历史使用情!况和使用现》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作为—确定土地《权属的依据 【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祖宗?地”为由要求确认土!地权属  — 第二十八条 】 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文件上的四至界线与!实地:一致但实际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的按照实!地,。四至范围计算土地面!积确定?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界线;四至!界线不清楚但面积准!确的以面积》数量和实际情况【确定土地《权属界线   第!二,十九条 因土地!协议书与批》准附图?不符而发生的争议协!议书上四至界线【清楚的以协议书为】依据确?定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上四》至界线不清》楚但:附图已标《。明的以附《。。图为主?参考协议书确—定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和附图均不清【楚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确定】。土地权属界线;【。协商不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土地权属界线 !。   第《三十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确定土地!权属时应当查—验有关权属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   对未颁发】。过权属证书的—土地进行《确权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实地核!定土:。地权属界线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定土地】权属界线时》应当在7《个工作日前》将,核定界线《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和!相邻人核定界线通知!书应当载明主持核】定的机构和人员【拟核定的土地、位】置、时间、地—点和参加的人员等】有关:事项 《  申请人》和相邻人应》当,按照要求《到场参?与,指界;因故不—能到场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到—场参与指界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时【间,等内容;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指界》。的中止?指界   部【分,。相邻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指界的可以按照到!场的相邻人》和申请人《指定的界《线核定土地权属【界线;全《部相邻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指界的由调查】人员按照申请人指定!的界:线和土地使用现状、!用地习惯等核定【土地权属界线— ,   ?主持核定的人员【应当有2《人以上核定事项【。完成后参与核—。定的:人,员应当在现场对核定!结果签名《和签:署日期?对不:签名的?参与人主持》核定人?员应当在核》定结果?上注明   第】三十一条《 在调查土地权【属界线时申请—人、相邻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带1至2名熟【悉土地权属界线的】人员协助指界—   第三十二】条 核定—事项:完成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核,定土地权《。属界线的核定—书送达申请人和相】邻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申请:人和:相邻人?无,异议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书】上签字盖《章送回;《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核定书送达书【面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重新核定土地权】属界:线申请重新》核定的?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重新核定的事【项、事?。实、理?由和证据等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和相邻人!。提出的重新》。核定土地权》属界:线的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重新:组织实地核定土地】权属界线的决定送】达申请人和相邻人;!对决定?不,予重新核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人和相邻—人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最终的土地】权属:界,线核定书仍提出【异议的终止》土地权属登记程【序申请?人,和相邻人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   申请人和】相邻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无正当理!。。由不签字盖章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   第《三十:。三条: 土地权属【界线核定后符合【。登记要求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登记申请人所在【地和土?地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场所张贴公告—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予以确《认公告时间》不,得少于十五天公告】地登记部门应当将公!告同时在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或者!政府门?户网站?。上刊登 《  : 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登记【申请人?的名称、地址—;,   (二)拟】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核定】的权属界线、四【至; 《  (?三,)他人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事实、理由》和证据?; ?  :(四)受理异—议的机?关,;  《 (五)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 申】请,人、相邻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间届?满前书面《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异议申》请提供具体的—处理请?。求和有关证》据材料;没有—书面提出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异议】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异议申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对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土【地权:属争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机关提出  【 有权机关受理异】议申请后《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  : 公告?期满申请人、相【邻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登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