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四《章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 —    【。第三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处理下列》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  :        】  :        】        】       【         !。。     》         !  :   ?。。    》(一)跨《市、县、《自治县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  (二)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或者】其直属单位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争议案件; —   (三》)争议?一方为军《队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争议案件【;   》(,。四)省内《有较大影响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处理本辖区内【的下列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一)【跨乡镇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二)单位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三)农!垦企事业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受理和【。调,查,处理本辖区内—的下列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  (一)》个人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二)【个人与单位(不含农!垦企事业单位)之】间,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进【。行调查、调解提【。出处理意见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县】人民政府调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调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其所属《的,一个部?。门(以下简称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构)具体承办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书和?。争议案件的有—关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等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   ?。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 (二?)请求?的事项、《事实:、理由和相关证据;!。 :  (三)争议【土地的位《置、面?积和四至范围 【   第《三十八条 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符合下列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构应当受理!   《(,一)申请人与—争议的土地有直接】利害:关系;  — (二?)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 【  ? (三)《有明:确的请求处理对象】、具体的处理—请求:。和事实根《。据 ?  第三十九条 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构不予!受理   (一)!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签订】的土:地权属?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又反悔的; ! :  (二)土地【权属争?议经人民政府调【解并作?出生效调解书一方反!悔的:;   (—。三)人?民,政府对土地权属争议!作出处理决定后申】请,人不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且】无新证据的;  !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下《列案件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受理! : , (一?)一方已取得土地权!。属证书另一方侵【占其土地的》案件;  — (:二)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  ? ,(三)土《地违法?。案件; 《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的案件【   第四十一条! : ,乡镇人民政》府,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构应当—自收到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决定受理的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送【达申请人 》   被申请人【应当自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的不影响案】件的处理  【 乡镇人民政—。府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构对不属于其受理!范围或者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土【地权属争《。议申请?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   承办人与争】议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当!地人:认为承办人与争议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有权请求该承办【人回避承办人是否回!避由受?理案件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构!决定   第四】。十二条 》 乡镇人民政府【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构《对受理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求争议各》。方提交相关的—。证据必?要时:可以依照职》权收集?和调取相关的证据对!证据应当组织当事】人进:行公开?听证听取各》方的陈述、辩解和】意见   对【土,地权属争议乡镇人】民,政府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构应当《。先,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协商调解或【者自行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   (《二)争议的主—要事实;《   (三—)协议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由承办人署名【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构—的印章?。后生效   第】四十:三条 《 土地权属争议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或者作—出处:理,决定;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构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争议:处,理决:定书 ?   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或?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四【十四条 《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生【效的:调解书和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的决定书《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或者《生,效判决书、裁决书】和调解书向有关权益!人办理登记》发证的登记部门可】以不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公:告但应当将发证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人及土地四至等【内容在当地政府【指定的媒体或者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  按照前款规定公!。布的土地《登记发证情况法定期!满后视为送达—相邻人?和利害关系人  ! 第四十《六条 在—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不得毁灭《、,伪造或者隐匿证【据不得以《暴力:、胁迫、贿》赂等方法阻挠—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证人不得作!伪证   —。。第四十七条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未解决之前】争议:的任何一方除继续进!行正常的生》产、生活《活动外?不得有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的下《列行为 《   (一)砍伐、!。损毁:争议土地上的—作,。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   《(二:)在争议土地上套】种、:抢种、圈《占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损毁?作物侵?占土地的《;   (三)越!。界耕作?、扩大耕作面积和范!围、改变耕作方式】或者将短期作—。物改种?长,期,。。作物的;  【。 (四)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 ?。   (五)在争】议土地上更新种植长!期作物?或者重新《种植新的长》期,作物的;  【。 (六)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时勘测【土地:界线:需要依法缴纳费用的!由申请人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