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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权属
【 第—五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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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四)江河《、,湖,泊,和海:洋冲刷、《淤积形成的土地【和填海项《目竣工?后形成的土地;
! (五)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和土地都》已经实际《并入国有农、林【、牧:、茶:、渔、盐场(—以下统称国有农【场)后原属该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 (七)政府和】军队接收的敌伪地产!;
《 (:八)经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划拨的—军事用地;
【 (九)1962!年9月27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六十条)公【布前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的:华侨农场使》用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含合作《化之前的个人土【地)迄今没有—。退给:农,民集体的;》
(十—)六十?条公布时起至198!2年5月14日【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以下《简称征用土地—。条,例)实施《以,前,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和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1.签【订过:土地转?。。移等:有关协议的土地【;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使用的土地;—
《3,.进行过《补偿或劳动》力安置?的土地;
】4.接受农民集体】馈赠的土地;
【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 第六条 》 土地改革时分】给农民并颁》发了土地所有证的】土地六十条实施时】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以?及六十条实施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直使?用至申请《确权时?或者土?地权:属,争,议发生时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但依照】法律、?法规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
】
?根据:六十条确定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于下列原因【发生变更《的,按变更后的现状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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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因村、队、社【合并或分割等管理】体制的变化》引起土地所有权变】更的:;
《 (二)《因土地?。开发、?国家征地、集体兴办!企事业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进《行过土?地调整的;
【 (三)》。因农田基本建设和行!政区划变《动等原因重新划定土!地所有权界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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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有证据证明属!于国家或者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以!外,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土地确定!所有权
第七!条 《。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连续》使,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至确权时或】者争议发生时已满】20年的应当确【定土:地所有?。权归: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2》0年:或者虽满20年【但在此期间》。原所有者以书—面形式向现使用者】或者有?关部门?提出归还要求的【土地所有《权,仍属原所有者
【
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连续使!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曾使用的—土地至确《权时或者争议发生】时不满2《。0年的土地权属争议!各方均不能》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土地归属!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以下情形确定所!有权归?属
(一)】申请土地确权前【没有争议的土地所有!权,确定给正在使—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
】
(《二,)申请土地确权前】已经发生争议—的根据争议》各方使用争议—。。地的:使用现状《、使用?时间长短、生产活】动习:。惯、人口《数量、人均拥—有的土地数量、【距离:远近等具《体,情况:确定各方《土,地所有权《
《第八条 原由—乡(镇)《农场使用的土地至】今仍由其使》用或者?现由乡镇人民—政府代管的属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 对乡(镇)农场】。闲置、撂荒的土地】原属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且原村集体】经济组织《耕,种至申请土地—确权时无争议—的确定该村》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六》十条公布后》至1982年5月1!。4日征用《土地条例发布以前国!有农场和周》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互越界使用至今的!土地现由《国有:农场使用的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国有农《场;现由周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所有权》确定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
对国有】农场已?。经依:法确权发证的土地】现使:用者没有合》法使用依据的应【当退还给国有农场也!。可以经双方协—商采取?。承包、?租赁或股份合—作的方?式明确使《用期限继《。续使用土地
】 第十条 — 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部—分成员和土地并入国!有,农场未并入场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属于未并入场农!。民,目前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
【 第十一条 —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入【国有农场后》又退出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确定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商有关单位提【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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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 并入国有农—场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并【场前已经在并入【国有农场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范围内修建房屋占用!的土地?。依法:确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 198【2年2月13—日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村镇》条例)实施以—前个人在村镇—范围内用于》建房连续使》用至申请土地确权时!的国有土地对该使用!者确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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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征】用土地条《例实施?。以前单位和个人连】续使用至申》请土地确权或者【土地权属发生争议时!的国有土《地对该使用者确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 第十?五条 ? 征?用土:地条:例,实施以后至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且连续使用至】申请确?权,时,的土地依法确定该】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由使用—者与有关部门依【法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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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复划拨的土地!已经使?用的按照目前的使】。用情:况,确定:土地使用权;还【未使用的按照最【后一:次,决定确定土地使用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土地权属】。归属作出过》多次处理的土地由同!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按照最》后一次的决定—确定土地使》用权;由《不同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按照上!一级人民政》府最后一次》决定确?定土地使用权
】 第十七条— 农民集体》兴办的农、林、牧、!茶、渔、盐》场等企事业单—位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的?依法确定该单位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出让方式取得【集体土地进行—农业:开发的按照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用?地,文,件确定其集体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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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村】。镇条例实施之前乡镇!、村:企,事业单位连续—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至申》请土地确权》时或:。者土地权属争—。议发生时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给乡镇《、村企事业》单位
》 村镇条例实施之】后乡镇?、村:企,事业:单位擅自使》用的集体土地经依法!处理后乡镇、村企事!业,单位继续使用—的确定集体土地使】用权
》 第:十九条 村镇】条例实施《之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条【例实施之《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村镇条!例实施之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批准?使用的?农村宅基地可以按照!批准文?件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 第二《十条 村镇条】例实施之后至199!9年9月《24日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修订实施之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批准:文件或者虽有批【准文件但超面积【连续使?用农村?。宅基:地至土地确权时【的按照确权时本【省规定的面》积限额确定》其,宅基地使用权;超】过本省规《定面积部分不予以登!记发证但应当—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分】户建房或者重新建设!时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对前款规】。定超面积使》用宅基?。。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未将超?面积使用的土—。地退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参照所在市【、县、自治县确权】时该:。区域的征《地补偿标《准向土地使用者【收取超面积部分【的集体土地使—用费
第二十!一,条 199【9,年9月24日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修订实施之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经依?法批准使用的—宅,基地: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使—。用宅基地条件的可】以由其?继续使用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不符合使用条【件,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照所?在市、县《、自治?县确:权时该区域的征地】补偿标准收取集【体,土地使用费
!第二十二条 符!合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土地:权属时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以按照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二】十三条? : 非:农业户?口居民原《有或者合法继—承的农村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以依法确定》其房屋宅基地—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不再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以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以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 第二十五条 ! 归侨、华》侨要求在土地改革】。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给其使用的农!村祖屋宅基》地或者庭院》地建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农村建】房用:。地标准确定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已被占用无法退回归!侨、华侨申请另外安!排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优先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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