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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市?场管:理
— 第五十三—条 ?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与他人联!合举:办企业的最长年限为!50年;对》外承包的最长年限】为30年确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对外承—包或者与他》人联合举办》企业:等,应当有利《于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并留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生产:、生活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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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 !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与他—人联合举办企业【用,于农业开发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市,、县、自治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县、自治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按下列权限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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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13【公顷以下其他—土地33公顷—以,下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超过?限,额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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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土,。。地对外承包经营【的应当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
第五十!五条 《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对》外,。承包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一!)土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并办理了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登记手?续; 《
(二)!土地用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三)已编制》项目开发用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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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2?/3以?上的代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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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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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已承包的必须先经】原承:包者同意解除—承包合同并对承【包人给予合》理补偿 《
【第五十六条 !。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对外承包的》。应当签订合同按【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的价】格标准合理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承包金并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办理!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他项权》利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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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承包金的支付期】限和违约人的违约责!。任,参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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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 : 未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或者投入】。。开发资金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入股》、租赁、转》包
!受让人、承》包,人以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必须经土地所【有,权人书?面,同意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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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入股、租赁—、转包的必须签订合!同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十八条 【 ,。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因转《。让而增值的转让【人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交纳增】值额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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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条 》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对外承—包或者与他人联合举!办企业的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转:让、:租赁、转包后—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用途!的必须按照批—准权限报请》原批准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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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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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承包合同期限!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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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地单位未按合同约!。定,用途:和期限使用土地又】。拒,不,改正:造,成土地闲置、弃【耕抛荒满两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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