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八章 测【量标志 【第四十四条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量标志的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并具体《管理和?维护国?家三、四等点及【本部门建立的基【础控:制网点?测量标?。志 《第四十五条》 永久性测量—标志由建设单位或者!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指定专》人保管  【。  : 测量标志保管实行!义务保管与发放津】贴相:。结合的制《度委托单位》应当与测《量标志保管人员【签订保管《协议并?按,规定将协议》书副本抄《送当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十六条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永久!性测量标志进—行普查和维修 【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普查、维护和保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第四十七条 】测绘人员《。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必须持有测绘作业证!件,并保证测量标志的】完好 《     保【管测量标志的人【员应当查验测量【标志:使用后的完》好,情况 》 第四?十八条 工》程建: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需要拆迁》。。或,者,使该: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测量标志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批完毕经【批,准同意并按规定支付!迁建:。费用后有关单位或】个人方可《移动、?。拆除或?覆盖 第四】十九:条 影响卫星—大地测量的微波【、雷达、广播—电视等大功率无线】电发射设施的建设选!址应当距离永久【性测:量标志二《百,米以上确需》在,二百米范围内选【。址的将选址方案报相!应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