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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测量】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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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量!标志:的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并具体》管理和维护国家三】、,四等点及《本部门建立的基【础控制网点测量标志!
第四十—五条 永久性测量】标,志由建设单位或者】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指,定专人保管
】 测》量,标志保?管实行义务保管与发!放津:贴相结合的制度委托!单位应?。当与测量标志保管人!员签订保管协议并按!规定将协议书副本抄!送当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十六条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永久性测量标志【进行普查《和维修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普查、—维护和保《。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十七条 测—绘人员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必》须持有测绘作—业证:件,并保证测量标志【的完好
! 保管测量标【志的人员应当查验】测量标志使用—后的完好情况 【
第四十—八条 工程建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需要拆迁或者使该!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测量—。标志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批完》毕经批准同意并【按规定支付迁建费】用后有关单》位或个人方可移动、!拆除或覆盖
!第四十九条 —。。影响卫星《大地测量的微波【、雷达、广播电视等!大功率无线电发【射设施的建设选址】应当距离永久—性测量标志》二百米?以上确需在》二百米范《围内选址的将选址】方案报相应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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