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电气!及自:动化:
!
,7.1 《 供: 配 电
!
7.【1.1 《。 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连《铸机应按二级负【荷设计宜《单独设?变电所(电》气室)宜由两路【高压电源(不同母线!段)供电
】
,
: 2 【。 当一路电源故【障时另一路电源应】带动全部负荷正常】工作
】 3【 基础自》动化、过《程控制自《动化的可编程序控】。制器、人《机接口、服务—器、通信《网络设?。备应由不间》断电源供电不间断电!源,宜采用共用方—式
《
7《.1.2 供【配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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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宜按工《艺设备的布置将【用电设备分组各组应!由单独的电动—机,控,制中心和变频传动】装置供电电动—机,。控制中心《。和变频传动》装置的?划分应?与可:编程序控制器的【分组相一致小型连铸!机也:可只设一组电动【机控制中《心但应由两路可互】。为备用的低》压电源?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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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车间?内离线设《备集中的地方—可设:置,动力配电《箱供电?
》
3 ! 电:动,机,控制中心和变频传动!装置的控制电源宜】选,A,C 22《0V或DC 24V!采用A?C 220V时宜通!。过隔离变压器从【电动机?控制中心的》低压母线《引出
】 》 4 DC—24V?应主要?用于电磁《。阀、可?编,程序控制器输入【输出接口及》检测元件的控制【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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