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塑料板面层
6.6.1 本条阐明塑料板面层采用的材料品种和铺设方法。
6.6.2 本条对水泥类基层表面规定了验收要求,并规定不应有麻面、起砂、裂缝等。
6.6.3 鉴于胶粘剂含有害物对人体有直接影响,规定胶粘剂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不再作具体规定。基层和面层能否结合好应做相容性试验。
6.6.4 本条对塑料焊条的选择作了具体规定。
6.6.5 本条对铺贴塑料板面层时的室内相对湿度和温度提出要求。
6.6.6 本条为塑料板地面的养护要求。
6.6.7 本条的规定是确保地面的防静电效果。
Ⅰ 主控项目
6.6.8 本条对塑料板面层采用的材料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6.6.9 本条基于环保要求,规定进场的胶粘剂应有有害物质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告,并提出了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6.6.10 本条对面层与下一层粘结质量检验提出标准和允许存在的局部脱胶的限度,并提出了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Ⅱ 一般项目
6.6.11 本条对塑胶板面层的观感质量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6.6.12 本条对板块焊接时的质量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6.6.13 本条对塑料板的镶边质量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6.6.14 本条对踢脚线粘合的质量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6.6.15 本条提出塑胶板面层质量的允许偏差值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