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 木、竹面层铺设】
】
7.1 【一般:。规定
《
7.1!.1 《本章适用于实木地】板面层、实木集成地!板面层、竹》地,板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软木类地板!面层、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等《(包:括免刨、《免漆类?)面层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
7】.1.2 》 木:、竹地板面层下的木!。搁栅、垫木、垫层】地板等采用》木材的?树种、选《材标:准和铺设时》木材含水率以—及,防腐、?。防蛀处理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的有关】规,定,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对其断面尺寸—、含水?率等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抽检》抽检: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7.《1.3 用于【固,定和加固用的金属零!部件应采用不锈蚀】或,经过防锈处理的【。金属件?
》
,。7.1.《4 与厕浴—间、厨房等潮湿场】。。所相邻的木》。、竹面层《。的,连接:处应做防《水(防潮)处理
!
7.1.5!。 木、竹面层铺】设在水泥类基层上其!基层表面《应坚硬、平整、洁】净,、不:起砂:。表面含水率不应大】于8:%
》
7.《1.6 建—筑地面工《。程的木、《竹面:层搁:栅下架空结》构层(或构造层)】的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相应》现行标准《的规:定
【7.:1.7 《 木、竹面层—的通:风构造层包》括室内通风沟—。、地面通风孔、室】外,通风窗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7.1.8 【。木、竹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1.8!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