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09-2010 建标库

7  木、竹面层铺设

7.1  一般规定

7.1.1  本章适用于实木地板面层、实木集成地板面层、竹地板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软木类地板面层、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等(包括免刨、免漆类)面层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

7.1.2  木、竹地板面层下的木搁栅、垫木、垫层地板等采用木材的树种、选材标准和铺设时木材含水率以及防腐、防蛀处理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的有关规定。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对其断面尺寸、含水率等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抽检,抽检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1.3  用于固定和加固用的金属零部件应采用不锈蚀或经过防锈处理的金属件。

7.1.4  与厕浴间、厨房等潮湿场所相邻的木、竹面层的连接处应做防水(防潮)处理。

7.1.5  木、竹面层铺设在水泥类基层上,其基层表面应坚硬、平整、洁净、不起砂,表面含水率不应大于8%。

7.1.6  建筑地面工程的木、竹面层搁栅下架空结构层(或构造层)的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相应现行标准的规定。

7.1.7  木、竹面层的通风构造层包括室内通风沟、地面通风孔、室外通风窗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7.1.8  木、竹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1.8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