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木】、竹:面层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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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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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本章适【用于实木地板面层】、实木?集,成,地板面层《、竹地?板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软!木类地?板面层、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等(包括免刨!、免漆类)面层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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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木、竹地【板面层下的》木搁栅、垫木—、垫层地板等采用】木材的树种、选材标!准和铺设时》木材含水率以及防腐!、防:蛀处理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的有》关规定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对其断面尺【寸、含水率》等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抽检抽检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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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用于固定和加固用】的金属零部件应采用!不,锈蚀或经过防—锈处理的金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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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与!厕浴间、厨房等【潮湿场?所相邻的《。木,、竹:面层的?连,接处应做防水(防】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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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木、竹!面层铺设《在水泥类基层上其基!层表面?。应坚硬、《。平整、洁净、—不起砂表《面含水率《不应大于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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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建筑地!面工程的木、竹【面层搁栅《下架空结构层(【或构造层《),的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相应—现行标准《的规:。定
7.!1.7 木、竹面!层的通风构造层包括!室内通风沟、—地面通?风孔、室《外通风窗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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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 木》、竹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1.!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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