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木、竹面层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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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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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本?章,适用于实木地板面层!、实木?。。集成地板面》层、竹地板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软—木类地板面层—、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等(包—括免刨、免漆类【)面层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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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木、》。竹地板面层下—的木搁栅《、垫木、垫层地【板等采用木材的树】种、选材标》准和铺设时》木材含水《率以及防腐》、防蛀?处理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的有:关规定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对:其断面?尺,寸,、含水率等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抽《检,抽检: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1.3 用】于固定和加》固用的金属零部件】应采用不锈蚀—或经过防锈》处理:的金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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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与厕浴间、】厨房等?潮湿场所相邻的【木、竹?面层的连接处应做防!水(防潮)处—理
7】.1.5 》 木、竹面层铺设】在水泥?类基:层上其基层表面应】坚硬、平整》、洁净、不起砂【表面含?水率不?应大于?8%:
7.1!.6 建》筑地:面工程的木、竹面层!搁栅下架空结构层(!或构造层《)的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相:应现:行标:准,的,规,定
【7.1.7 木】。、竹面层的通—风构造层包括室【内通风?沟、地面通风孔、】室,外通风窗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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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 木、竹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1.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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