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木】、,竹面层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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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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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本章适!用于实木地板面层】、,。实木集成《地板面层、竹地板】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软木类—地板面层、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等—(包括免刨、免【漆类)面《层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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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 木、竹地板面【层下的木搁》栅、垫木、垫层地板!等采用木材的—树种:、选材?。标准和?铺设时木材含水率以!及防腐?、,防蛀处理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的有关?规定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对—。其断面?尺寸:。、含水率等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抽检抽!检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1.3 用于固!定和:加固用的金属零部件!应采用不锈蚀或【经过防?锈处理的金》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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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与厕【浴间、厨房等潮湿】场所相邻的木、【竹,面层的连接处—。应做防水(》防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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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木《、竹面?层铺设在《水泥类基层上—。其,基层表面应坚硬、平!整、洁净、不起【砂表:面,含水率?不,。应大:于8:%
【7.1.6 【建筑地面工程—的木、?竹面层搁栅》下架:空结构层(或构【造层)的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相应现行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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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木,、竹面?层的:通风构造《层包:括室内通风沟、【地面通风孔、—室外:通,风窗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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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 木、《竹,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1.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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