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
】
,
:4.5.1 — 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
》
4.5.!2 : ,垫层应分层》压(夯)实达到【表面坚实、平整【
】Ⅰ 主控》项目
】
4.5.3 !碎石的强度应均【匀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垫层厚度的2/3!;,碎砖不应采用风【化、酥松、夹—有,有机杂质的砖料【颗粒粒径《不应大?于60mm
!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
4.—5.4 》碎石、碎砖垫—层的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试验记录
—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
Ⅱ 一般—项目
【。
4.5—.5 碎石—、碎砖垫层的表面】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7的规定
—
?
检验方法按本规范!。表4.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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