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09-2010 建标库

4.4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

4.4.1  砂垫层厚度不应小于60mm;砂石垫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

4.4.2  砂石应选用天然级配材料。铺设时不应有粗细颗粒分离现象,压(夯)至不松动为止。

  主控项目

4.4.3  砂和砂石不应含有草根等有机杂质;砂应采用中砂;石子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垫层厚度的2/3。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4.4.4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的干密度(或贯入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试验记录。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一般项目

4.4.5  表面不应有砂窝、石堆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4.4.6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7的规定。

检验方法:按本规范表4.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