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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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城市—园林绿地保护管理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一:)公园绿地、—。道,路附属绿地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
?
? (二《)单位附属绿—地及其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由该单位负责;【。多单位共《用庭院的《。由各单位共同负【责;:
《 (三《)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负责》;
(】。四)已实行物业【服务的居《住区的附属绿地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约定负责;未】。。实行物业服务—的居住区的附属绿】地,由其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 (五)工】程建设范《围内的?保留:绿地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
! (六)河道!、公路、铁路在规定!范围内的绿地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 前款规定以【外,的城:市园林绿地》。由市、旗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保护—和管理
《
第二十一条 城】市园林绿地保护和管!理应当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和标准进行—
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为养护】管理责任人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负!有绿地保护和—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委托或者以购买服】务形式确定》。专业养护《单位:进行绿?地养护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城市绿地;不得【转让、买《卖、:抵,押,。、租赁、《置换城市绿地;【不得:在,城市:绿地内擅自进行与绿!地,保护管?理无关?的建设或者其他【占用绿地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 :临时占?用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恢复绿地—并承担三年养护责】任由于季《节原因无法恢—复的:可延长至下一个绿】化季节恢复》的绿地经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交回原养护单—位
临】时,占用绿地不得超过一!年因特殊原》因确需继续临时占用!绿,地的应当《。在到期日前一个【月内办?理延长临时占用绿地!的审批手续》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十四条 划入森【林资源管理》范围内的城市园林绿!地占用和临》时占用手续》按林业用地报批【
第二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种管线《。及其他设施应当与城!市树木保持国家规】范标准规定的合理】距,离管线和《树木:有冲突的《应当按照《后建:让先种、后种让【先建的原则处—理
? 《城市:。树木影响管线安全】使用时管《线管理单《位,应,。当向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树?木的责任《单位按照兼顾树木的!正常生长和管线安】全使用?的原则处理》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移植或者重修!剪,树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移】植或者重修剪—
,
? (一)城市【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维《护需要的;
! (?。二)影响树木正常生!长的;
— (三)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的;
!
: (四》),对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或者其他】设,施安全构成威胁的】
第?二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砍伐树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砍伐
《 , , (一)经—鉴定已?经死亡的;》
,
(—二)危及人》身、居住、》公共设施运》行,。安全且无移》植价值的;
—。
? (三)》。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无,法保留且无移植【价值的;
】 (四)发生检】疫性病虫害或者【其他严重病虫害可能!危及其他植物的【;
【(五)郁闭》。林间伐或者更新改造!需,要且无移植》价值的
《
第二十八条 【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或者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确》需,采取:必要措施的可—以先行扶正、—修剪:。、,移植、砍伐树木险情!排除后应当及时通知!所属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并在五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绿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在!树木和绿地设施【。上涂写、《刻,画利用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
(二!)行驶?、停放车辆;
【
》(三)倾倒垃圾【、排放污水、堆放】。杂,物以及有毒有—害物质;
— (四)【种植蔬菜等农作物】;
(】。五):攀、折、腐蚀—树木穿行《绿篱踩踏草坪采摘】花草、?果实;?挖根:。、剥离树皮;
】 , (六》)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
?
(七)损!坏树木支架、座椅】、照明等绿地—设施;
— (八》)拦河截《溪、挖沙取》土,;
(九!),其他破?坏城市绿地及其【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条 禁止《砍,伐、移植等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古树名木!受,到损害或者》长势衰弱《保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及】时组织治理复壮
! 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技术—指导制定养护办法及!技术措施建立—档案、?设置标志
—第三十一条 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线外五米区域为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在保护范围!内禁:。止铺设各种》管,线
第三十二【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植树纪念等形式!参与园林绿地的建设!和保护
第三十】三条 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信,息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管理与》企业诚信等有关信息!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智能:化
第三》十四条 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植物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建立有害生!物预警?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防!灾减灾预案保—护绿化成《果
第三十五条 !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及时《收集证据对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进行处置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损坏城市【园林绿地以》及园林设《施的行为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和举报的》受理: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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