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相关《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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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擅自!改变绿地性质—、用途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处所?占土地?价值三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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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保护管理责》。。任单位?未按要求《补建:绿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不足绿地面积处每平!方,米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施工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竣工《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内,未完成附属园林【。。绿化的责令限期【改正处绿化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擅自侵占城市园林!绿地转让、买卖、】。抵押、租赁、—置换城?市园林绿地在城市】绿地内进行与绿地保!护管理?无关的建设或者占】用绿地的活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所占—土地价值三倍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期满不退】。还或者?临时占用未》。办理延长审》批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退还绿地恢复—绿地原状处每平方】米2:000元《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种管线】未按照规定采取保】护,措施造成树木倒【伏、死亡的责令建设!单位:。恢复:原状处?树木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造成其他—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擅》自移植或《者重修剪树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所移植、重修剪树!木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造成其他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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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擅自砍伐树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所砍伐树木价】值,三倍罚款;造成其】他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一)—违反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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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违反第】七项规定《。的处1000元罚】款;
— (四《)违反第八》项规定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绿化植—物损伤或者绿地设施!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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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砍《伐或者移植古树【名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古树名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 ?其他损害古》树名木的依据—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二【)项从?重处罚;《造成死亡的处该【树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铺设各种管线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恢】复,原状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其】他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未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或:者未按规定》划定城市绿》。线的;
】 (:二)未按照规定的园!林绿地率指标批准】建设项目《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规划绿地性—质、用?途或者调整城市【绿线的;
— (四)对未!达到绿地《率指标或者未按【照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建设而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
(五)!不,。。履行城市园》林绿地?保护管理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 :(六)对破》坏城市园林绿—地行为未及》时制止或者依法应】当作:。出行政处罚而未作出!的;
《 , (七)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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