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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相关【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   ?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擅自改变绿地性质】、用途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处所》占土地价值三倍【罚款 ?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保护管—理责任单位未—按要求补建》绿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不足!绿地:面积处每《平方米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施工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竣工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内未完【成附属园林绿化的责!。令限期?改正处绿化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擅自侵占!城市园林绿》。地转让、买卖—、,抵押:、租赁?、置换城市园林【绿地在城市绿—地内进行与绿地保护!管,理无关的建设—或者占用绿地的活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所》占土地价《值三倍?。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期,满不:退还:或者临?时占用未办理—延长审批《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退还绿地恢复】。绿地原状处每平【方米2?000?。元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种管线?未按照规定》采,。。取保护措施》造成树?木倒:伏、:死亡的责令建设单位!恢,复原状处树木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造?成其他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擅自移植【或者重修剪树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所?移植、重修剪—树木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造,成其他?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擅自砍伐树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所砍伐树木—价值三倍罚款;【造成其?他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第七》项规定的《处1:000?。。元罚款; —    《(四)违反第八【项规定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绿化植物损伤或者绿!。地,设施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砍伐?或者移植古树—名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古树名!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  其他损害古树】名木的依据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二:)项从重处》罚;造成《。死亡的处该》树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铺设各种管线【。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恢复原状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其!他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一)?未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或者未按】规定划定城市—。绿线:的;    【 (:二):未按照规定的园【林绿地率指标批准】建设项目的; 】 , ,  (三)违反规定!改变规划《绿地性质、用途【或,者调整城市绿—线的; 》    (》四)对未达》到,绿地:率指标或者未按照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建设而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  【 ,  (五)》不履行城市园林绿】地保护管《理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对破坏》城,市园:林,绿,地行为未及》时制止或者依法【应当作出行政处罚而!未作出的; —。     》(七)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