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责《任区制度
【
第九条 自治县】实,行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 ?。 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所有、使用、—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场所的土地》使,用权范围或者管【理范围
— 第十条 城镇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权人?是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从其约定
】 : 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 :(,一)城镇道路—、桥梁?、公共广场、地下】通道、公共水—域、公共厕所和绿】地由:维修养护单位和清】洁作业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 , (二)街巷、!居住:区由社区(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 (三)城!镇内的河道及两侧管!理区域由河道管理单!位,负责;
《
《 (四)车站、!停车场、影剧院、展!览馆、体育馆(【场):、商场(超市)【、宾馆、公》。园、风景点及其【。他公共场所等由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 ?(,五)城镇商品交【易,市场(?含集贸市场)、展览!展销场所等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 (六》)城镇各《种摊点由《从业:者负责;
— (七)!机关、团体、—学校、医院、部队、!厂,矿等企事《业,单,位管理区域内—由本:单位负责;
—
? 《(八:。)电力?、,照明、供气、供热、!供水:、排:水、通?信等公?共设施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 (九)【建筑、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尚,未开:工的建设用地由【建设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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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府已储备征收的】土地由土《地,收储部门《负责
】 除前款规定【外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不明确【的由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一】。条 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将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和责任书面告知!责任人与责》任人签订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并,将责任人、责任要】求、监?。督电:话等内容在》。责任区范围以内的】显著位置张》贴公示
— 第十二条 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应当履行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保证《其责任区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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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容,貌整洁无擅》自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现】象;:
【 (二)环境卫生】整洁无果皮纸屑、】无乱倒垃圾》。、无污?。水,污物、?无粪便?、无污迹、无—渣土等?;
?。 》。 (三)公用设施】整洁:、完好;
】 《(四)?及时清除积水和冰】、雪;
— (五【)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以及责《任书约定的其他【。责任:
? 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对责】任区:范围内的积冰、积雪!应当及时清扫和铲除!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责任区内》的垃圾、粪便—应当及时《清,运并依照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违反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不!足一:吨,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超过!一吨处每吨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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