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镇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县—县城:。规划区、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以及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城镇:化管理的其》他区:域 第三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自【治县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第四条 》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建设所需各》项经费保证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 第五条 》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城】镇容貌标准编—制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公布实施 】 第六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意识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风尚 》 第?七条 提倡和—。鼓励居(村)—民委员会组织居【(村)民制定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公约动》员,。居(村)民》积,极参:加市容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尊重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    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以在》市民中?聘请市容和环境卫生!义务监督员协助做好!宣传:教育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   ?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相关?。制度:。依法及?时处理有关投—诉,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