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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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镇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县县城规!划区、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以及《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城镇化管!理的其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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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自?。治县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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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建!设所需各项》经费保证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城镇《容貌标?准编制?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公布实施
!第六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意识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风】尚
《 第七条 提倡和鼓!励居(?村)民委员》会,组织居(村)—。民制定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公约动!员居(村)民积【。极参加市容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
【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尊重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 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以【在市民?中聘请市《。容和环境卫生—义,务监督员协助—做,好宣:传教:育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 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相关制度》依法及时《。处理有关《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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