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停放:和充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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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车【站、医院、》。集,贸市:。场、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套—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公共!停车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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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应当—规划和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以及充电!设施
— , : 已:建居民住《宅小区应当增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设置充】电设:施因客?观条件无《法设置集中充电场所!。的应当?划出一定的安全区】域集中管理
!。。第三十一《。条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安!全充电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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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电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要!求采取防火分隔措】施,配备消防设施—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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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驾驶人应当!在划定?的地:点按照?标志、标线停放电】动自行车没》有划定停放地点的】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和市】容,环境:
第三十三】条 电动自行车【停放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将—其拖移、搬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并及《时告知?电动:自行车所有权人【在限期内领取
! 第三十四条—。 从事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投放区域《、数量并采用技【术手段进《行定点投放;并【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做?好电动自行车—的,规范:投放和有序》停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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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挤?。占人行道、》车行道、绿化道等】道路、区域停放的】运,营,企业:应当及时清理—
第三十五】。条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或者【充电;
】 , , (二)在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 (三【)圈占、遮挡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或《者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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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反安》全,用电要求铺设电路和!插座充电;
【 —。(,五,)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拆除后》携,带至建?筑公共区域;
【
,。 (【六)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有权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不听劝阻、制】。止的可以向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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