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道路?通,。行,。。管理
第【二十三条 》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车辆的制动器—、车铃、夜间反光】装置等应当保持性】能良好并在指定位】。置悬挂号牌号牌应】当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
《 , : : 无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伪造!、变造、冒用—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 第二十四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人【应当熟悉车辆性能掌!握驾驶技术并—遵守下列《规定
?。
: 《 (:。一)驾驶人年满【十六周岁没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和疾【病;:
》。 ?(二)携带行—驶,证和悬挂号牌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行驶证由相关企【业集中保管;
】 (三】)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
《 :。。 :(四)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五)转弯、变更】车道、靠边停车时减!速慢行?转弯时?让直行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 ? (六)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时让行【人优先通行;
! (—七)骑行经过没有交!通信号路口时减速或!者,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通过;
—
》 , (:八)在?夜间或者遇有雨、】雾、霾、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照》明灯光减《速慢:行;
《 ,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协管—人员引导《。违反限制通行、【禁止通行或者交【通管制规定;
【
【(二)超速》。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掉头;
【 ? (三)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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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醉酒驾驶】;
?。 ? : (五)牵》引动:物;
》 (六)驾!驶拼装、非法改装】和加:。装妨碍交通》安全装置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 (七】)浏览、使用—手持电话或者其他】电子通?讯设备等妨》碍驾:驶安全的行为;【
? 《。 ,(,八)超越前车时妨碍!被超越?。车辆:的正常行驶行经人车!。流量较大路》段、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急弯【路等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时:超车;
》 :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六条 ?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伤员并迅速报—警
— 道路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当事《。人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有争议的应】当依法处理
】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道路执法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电动自行车】行驶: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保障非机动车道!畅通
— ? 在: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路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设置—电动自行车的限【速提示;在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路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设置限速】提示
《 , 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管理区域内非机动车!道的巡查和养护【。保证非机动车—道平整、通畅
【
第二十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规?范,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发展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 , 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应?当依法?规范经营随车配备】安全头?盔定期检测》、维护保《。障其安全使用不得向!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提供服务
第】二十九条 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物—流、快递、外卖等配!送,活动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根!据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配送时间、路】线等标准和要求避免!。发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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