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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水:源与:水质:
《第十九条 》市、县、祥符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供》水专项?规划优化水》资源配置统筹使用本!地水源和南水北调外!调,水,源实现多源》互补保障水源切【换坚持?。优先使用地表水严】。格控制使用地下水实!。施雨水?收集利用《和再生水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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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城市公《共供水能力能够【满,足生活、生产和其】他用水需求的不得】。擅自:新建、改建、扩建】自备水井;已有的自!备水井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处置计】划依法逐步》关停
第【二,十条 城市》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城市供水单【位,对其供应的水的质量!负,责
】 城市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规定的水质检测项目!、频次?、方法对进厂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等,进行水质检测建立】检测:档案: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报送检】测结果;《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第二十一条! 市、县、祥符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的监测能力建设组!织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和卫生?健康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监测、检测、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卫生安全状况每月向!社会公开一次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用户:。有权: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查询?城市供水水》质情况?被查询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水质检》测,数,据
《 ,。第二十二《条,。 城市供水设备、】。管网应当符合保障】水质安全《的要求
—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供水设备【、管网在《投入使用或者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通水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清洗、消】毒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 自建的》供水管网系统因特】殊情况确《需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应当经—城市公?共供水单位同意【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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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直】接从事城《。市供:水,作业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体检》合格证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城市供】水单位应当为其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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