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三章 水源与水】质
第十【。九条 市《、,县、祥符《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供水【专项规?。划优:化水资源配》置统筹使用本—地水源和南水—北调外调水源实现】多源互补《保障水源切换坚持优!先,使,用地表水严格控【制使用地下》水实施雨水》收集利用和再生水】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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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城《市公共供水》能力能够满足—。。生活、生《产和其他用水需【。求的不得擅》自新建、改》建、扩?建自:备水井;已有的自】备水:井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处置计?划依法?逐步关停
第!二十条 城市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城市供?水单:位对:其供:应,的水的质量负责【
》 ,。 , 城市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规定的水》质检测?项目、频次、方法对!进厂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等!进行水?质检测建《。立检测?档案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报送检—测结果;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 第二十一条 【市、县、祥符—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的监测能《力建设组织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和】卫生健康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监测、检测》、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卫生安全状况每月向!社会公开一》次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 ?。 用户有权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查》询城市供水水质情况!被,查询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水质检测数【据
第二十】二条 城市》供水设备《、管网应当符合保】障,水质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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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供水设?备、管网在投入使用!或者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通水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清洗、消【毒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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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建的供水管网系统!因,特殊情况确需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应当经城市公共!供水单位同意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直【接从事城《市供水?作业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体检合格证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城市《。供水单?位应当为其》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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