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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法规草》案起草 》 :第十九条 法规案】由提案人负责组织】起草:    【 主任会议提出的】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交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起?草 《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法规案由市级】有关部门或者—人民团体《负,责起草;涉》及,部门较?多且协调复杂的综合!。性,法规案市人民政府】应当:。。确定牵头部门—负,责起草   !  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的法规?案由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起草或者组】。织有关单位起—。草 第二【十条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法【规案起草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应当邀请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提前参与起草工作!在报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应当将法规草案送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征询意!见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应当加强协】调指导并《。。。对法规草《案内容进行全—面,审查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指导《解决法规草案重【大问题? ?     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起草或者》组织有关单位起草的!。法规案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应《当,按要求?参与起草工作— 第二十一】条 提案人、起【草责:任单位应当根—据年度立法计划【的安排及时组织【相关负责人、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等人《员必要时《邀请相关《领域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基层工作人》员组成法规案起草小!组作出起草进—度安排? ? 第二十二条 【提案人?、起草责任》。单位应当《针对法规案拟调【整规范的问题总【结实践经验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做好有关沟通—与协调工作 —   》  拟报请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制定或《者,修改的法规》案应当将法规—草案及其说》明,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 第《二十三条 法—规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提请审议前提!案人、起草责任单位!。应当组?织立法?论,证、立法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论证报》告、听?证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作为》。法规案的附件一并】报送 《     (一】)对有关《事项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评【价,的应当组织开—展立法论证; 】  ?   (《二)拟在法定权【限内新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的以及其他涉及行!。政,管理部门与管理相】对人之间重》大利害关系的应【当组织开展立法【听证:。;    】 (三)《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应当【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第二十四条》 法规案与本市现】。行有效法《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相关《法规的议案》 第》二十五?。条, 提出法规案—应当:同时提出草案文【本,以,及起草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论证、—听证、评估报告【、,条文依据等参—阅材料?。修,改法规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 《   ?  制定或者修【改,法规的?其起草说明应当包括!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废《止法规的其》起草说明应当—明确废止《的必要性和理—由,依据以及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二十六条 法【规案:在报请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一个月前》起草责任单位应当向!有关专门委员会【以及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报送法规!草,案文本、起草—说明和参阅材料有】。关专门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日内对法规草!案进行审议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对法规草案进行【研究 》   ?  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一致认《为法规草案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有关】专门:委员会应当建议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   ?  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认《为法规草《案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应当向起!草责任单位》提出修改、补充完】善的意见起草责任】单,位应当及时修改、补!充,完善    ! (一)与上位法】相抵触的; 】。     》(二)基本重复上位!法的; 》。 :    《(三)照搬》外地法规《条文且不《符合本市实际的【;  —  : (四?)重大问题争议未】。解决的?;   【  (五)内容【可操:作性不强的》; 》  :。  (?六,)明显不《符合立法技术规范】的; 《   《  (七)》未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求意见的; !     (八【)未: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组织!论证、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 】 ?   ? (九)其》。他,应当修改、补—充完善的《问题:   —  :法规草案经》修改:、补充完善后仍存在!本,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报主任会议—决,。定建议提案人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已: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的法规》案,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就法规案起草进】度和法?规草案质量等向提】。案人、起草责任【单位发出工作提【示   【  提案人确不【。。能按照年度》立法:计划确定的时间提】出法规?案的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向主》任会议报《。。告     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规,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