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法:规草案起草》
?
第十九条》 法规案由提案人】负责组织起草
【
【主,任会议?。提出的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交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起:草
】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法规案!由市级?有关部门或者人【民团体负责起草;涉!及部门较多且协调】复杂的综合》性法规案市人—民政府应《当确定?牵头:部门负责《起草
— 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的《法规案由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起草或者组织—有,关单位起草
—
: 第二十条》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法规案起》草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应当【邀请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提前参与起草工作!在报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应【当将法?规草案送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征询意—见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应当加强协调【指导并对《法规草案内容进【行,全面审查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指导解》决法规草案》重大问题《
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起【草或者组织有关单位!起,草的法规案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应当按要求参与】起草工作
【 第:。二十一?条 提案人》、起草责《任单位应当》根,据年度立法计划的】安排:及时组织相关负责】人,。、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等人】员必要时邀请相【。关领:域,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基层工作《。人员组成《。法规案?起草小组作出—起草:进度安排
》
第二十二条 !提案:人、起草责》任单位应当针对法】规案拟?调整规?范的问题总结—实践经验《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做好?有,关沟通与《协调工作
! , :拟报请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制《定或者修改的法规】案应当将法规草案及!其说明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
?第二:十三条 法》规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提请审议前!提案人、起》。草责任单位》应,当组织立法论证、立!法,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论证报告、【听证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作为法?。规案的附件》一并报送
【 (—一)对有关事项【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评价的应当组—织开展立法论证;】
】(二)拟《在法定权限内新【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的以及其》他涉及?行政管?。理部门?与管理相对人—之间重大《利害关系的应当【组,织,开,展,立,法听证;《
,
【(三)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应?。当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第二?十,四条 法规案—与本市现行有效法】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相?关法规的议》案
《 第二十五》。条 提出法规—案应当?同时提出《草案文本以及起草】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论证《。、听证?、评估报《告、条文依》据等参阅材》料修改法《规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
! 《 制:定或者修《改法规的《其起草说明应当【包括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废止法规的其】起草说明应当明【确废止的必》。要性和理由依据【以及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
第二》十六条 《法规案在报》请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一个月前起草责任单!位应当向有关专门】委员会以及》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报送法规!草案:文本、起草说—明和:参阅材料有关—。。专,门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日—内对法?规草案进行审议【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对法规草案进行研】究
:
? 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一!致认为法规草案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有关》专门委员会》应当建议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
, :。 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认为法?规草案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应:当向起草责任单位提!。出修:改、补充完善的意】见起:草责:。任单位应当》及,时修改、补充完【善
】 (一)与》上位法相抵触—的;
?
? (》二)基本重》复上:位法的;
】 《。(三)?照搬:外,地法规条文且—不符合本市实—。际的;
】 ?(四)重大问题争议!。未解决的;
! 《(五)内容可操【作性不强的;
! : ?(六)明显不符【合立法技术规—范,的;
】 (七)未—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求》意见的;
】 (八—)未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组织论》证、: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
》
(】九,),其他应当修》改、:补充:完善:的问:题
【 法规草案经修改!、,补充完善后仍存在】本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报主任会议决【定建议提案》人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
, 第二十七条 】。已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的法【规案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就法规案起》。草进度和法规草案质!量等向提案人—、起草责《任单位发出工作提示!
— 提案人确不能】。按照年度立法—计划确定的》时间提出法规—案的: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向主任会议报【告
? 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规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