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立法规!划与:。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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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全市: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在每届第一—年度编制《本届任期内的—立法规划根据—立法规划结合实【。际编制年《度立:法计划?
【 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按?照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等要求确定立法项】目
第—十,五条 ?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通过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报刊、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立?法项目建《。议
—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法规的建》议
】 地方?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 (一【),法规名称;
! (》二)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依据;
【。 (三)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采取的立—法对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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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会《同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有关专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以:及相:关部门、人民—团体和专家等对各方!面提出的立法项【目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立法时机等进【行,。论证评估并根据【论证情?况,和各方面意见形【成立法规划草案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
第十七条】 立法规划草—案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后?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并向社会》公布
】 年?度立法计《划,应当包含地方立法项!目、提案人、起草主!体、送审《时间等内容
【 》 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有关专门】委,。员会按照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年度】立法计划中的立法】项,目的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提出调】整意见报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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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应当与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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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编制?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应当征求!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的》意,见
》 : 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应当在!通过后及时书面报】送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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