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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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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方立法活动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率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地!方,性法:规对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以及其》他,相关立法活动
】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地,。方性法规(以下【简,称法规)是指—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报经【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 本条例所—称法规案是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制定、【。修改、废止或者解】释法规的议》案,
: , 第四条 地方【立法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 ! , 工?作格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成—都提供法治》保障
第五】条 地方立法应当】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不同上位法相抵触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本!市,法规与其后颁布【的上位法相抵触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第六条 !地方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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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应当明确、【具体突出地方—特色具有针对—性、可执行性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并处理好与—本市其?他,法,。规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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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地方立法应当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 地方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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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地方立法应当!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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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地方:立法应当《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引《导、推动、规范、保!障相关改革》发挥法治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第十—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发挥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通过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法规等多】种形式增强》地方: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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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制:定法规
》 》。 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规
】 (一?),法律规定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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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自身活】动的;
— (三)本!市需要制定法规【予以规范《的重大?事项
《 前款】。。第三项所指的—重大:事项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认定
!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制定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法规】
: ,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规】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规?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十三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与《有关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建立》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开展协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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