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立法准》备
第一节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
》。
第十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
》
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按照: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的要求确!定立法项目
! 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应当注【重安排调整事项单一!、立法形式灵活的】立法:项目
第【十一条 国家机关、!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都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建】议
?。 第十《。二条 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
! 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应当广泛】征求:。意见会同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市?人民:政府立法部》门,进行:研究论?证
:
第十三条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并向社会公布
】
: 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按照: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十四!条 立法规划应当在!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年度》制定根据立法规划】。在每年十二月二十】日前制定《下一年度的立法计】划
【 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前一年启动下【。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制定?立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经主任》会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五条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在主《任会议通过前—应当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
《
经主!任会议通过后立【法规划应当在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年度以书面形式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年》度,立法计划应当在【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条 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的项》目应当确定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单位
】 起草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起草任务—。。;没有完成任务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作出书面说明—。
: ,。 第十七《条 年度立法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由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建议经主任会议【决定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以书面—形式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节【 起草
《
第十八《。条 列入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由市人民政!府,、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按!照各自职责》组织:起草
》 ? , ,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可以!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 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应】当成:。立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法规起草》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法规起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应当《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
:
—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可以【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 第:二十条 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可以了解情况、】。参与有关问题的调研!和论证;必要—时也可以自行组【织,调研和?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
?第,二十一条 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应当就法规》的,调整范围、涉及【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办法、需要建—立的制度《和采取的《措施、权利义—务关系、同有关法】律法规的衔》。接、立法的成本效】益、对不同群体的】影响等问题进行调】研和论证征》求人大代表、相关】。部门、基层单位、管!理相对人和》有,关专家的意见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风险评估、男—女平:等评估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 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的机?关在提出地方—性法规案之前对【法规草案中重—大问题的不同意见应!当负责做好协—调工作
— 第二十三条— 提出?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按】照格:式和数量要求—向常务委员会提交】地方性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立法对照表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参?。阅,资料提?出修改地方性法规案!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
! 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重要制度设计的研!究论:。证,。情,况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拟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以及【对法律、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还应?当包括设定的必【要性、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所【征集意见的听取和采!纳情况
《
?。第,二十四?。条 :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