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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四章 【立法:程序 —第一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五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   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 第二十六【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 ,     专门委】。员,会审议时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人说明】情况 》 第二十七条—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四章!第二: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  :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交?下次市人民代表大会!处理 第二】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会议举行】的十日前将法规草】案发给?代,表并可?以适时组织》代表研读讨论征求】。代表的意见 —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   ?各,。。代表团?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    各代表【团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 第三十》条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的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三十一】。条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规案》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规】案中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规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 第:三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 第三十四条 】。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节【 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三十五—条 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三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主任会议也可!以将地方性法规案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审查后提》出意见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 第《三十七条 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三【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主任会议也可以将地!方性法?规案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审查?后提:出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 ,。  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并:向提:案人说明 】    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审查地方性—法,规案时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 第三十九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决定《交,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 ,   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决定交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要求《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应当: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审查并在闭】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意见再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 , , 第:四,十条 主任会议认】为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四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案提出!后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前主任会】议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审查的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意,见 :  《   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对地方性法】规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是否列入【会,议议程进《行审:议或者审查提出【意见:并向主任会议报告】。 《    《主任会议决》定,列入会?议议程的《审,议或者审查》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     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审查!地方性法《规案时可以邀请人】大代表、其他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成员参—加,调查研究活动或者】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 ,     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审《查,地方性法规案时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除特殊》。。情况外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有》关材料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 :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安排必—。要的:时间保证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 —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对法规案进行研【究参加法规草案【的解:读准备审议》意见;可以参加有】。关,的调查?研究活?动 第四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一般应】当经过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第【二次审议与第一次审!议一般间隔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 【 ,     地方【性法规案涉》及本市重大事项或者!各方面意见存在较大!分歧: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经过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     【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地方性法规】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或者遇有紧急情形】。的可以经《。过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即交付表决 】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的审查意《见在分组会议上宣读!地方性法规草—案全文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 :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 ?    实行三次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时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     实】行一次?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的审查意—。见在分?。组会议上宣读地【方性法规草》案全文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会,议期:间由:法制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 第四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主要?审议法规草案是否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是否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改革方向相一致是否!与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是否与本市其他【地方:性法规?相协调是《。否,符合: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具》。体规定是否适当体例!、结构是否科—学以及法《律用:语是否准确、规【范 》第四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全—体会议对法规草【案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讨论 —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   ?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根,据小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四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也可以安排—公,民,旁听 第【四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后】有关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汇总审议意【见并向?主任会议《汇报:;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根》据法规调《整的事项和范围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发:给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级,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县级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以及—有关:机关、组织等征求意!。见   【  地方性法规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将地!方性:法规草案或者草案修!改稿在?全市:范围的媒体上—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但《是,主任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十?五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   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将征【集来的意见》进行:整,理后送法制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 第五十条— ,地方性法规》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后法制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就《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   地方性法规】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单位《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  地方性法规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单位、【人民:团体、?基层和群体代表【、专家、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 第:五,十一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案在】法,制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根据需要法制工】作委员会可以—组织: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地方性?法规出台《时机、地方性—法规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制【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 第:五十二条 》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审查意见以及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地方性—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 《    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后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或?者修改情况》的汇报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的:报告或?者,修,改情况的汇报中予】以说明对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重,。要的审议、审查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 ,  : ,法制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应?当邀请?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   ?  法制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之间对地方性法规】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主任会议报—告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第,五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 ,  表决前由法【制,委员:会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情况进行《说明 —第五十?四条 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主任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审议《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  《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主:任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规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由法制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一步审议或者审【查   【  对多部地方性】法规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规案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 第五十五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任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规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 , 第:五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在交【付表决前仍》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由主任会《议提:。出经全体会议同【意可以暂《不付表决交由法制】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 , 第?五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一年或】者因暂不付表决【满一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主任会议可以决定!终止审?议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必要时主【任会议?也可以决定》延期审议 —第三节 报》批、公布《和备案 《 第五十八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在,审议通过的两个月】前由法制工作委【员会将法规》草案及?有,。关资料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  —   地方》性,法规在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五日】内,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 第五十九条】 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退回修改的法制委!员会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报告经【。主任会议决定—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再报请批准 —。。 ?第六十条 地方性】法规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     地方!性法规公布后法【规文本以《及法规?草,案的说明、审议【结,果报告等应当—及时在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常州人大网》上刊载?并自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常州日《报,上刊载? :  ? ,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 第六十一条 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地方性法规—报送备?案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