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立法】程序
—第,一,。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五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 , : ,。 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 第二十六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 《 专:门委:员会:审议时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人说明情况
】
第《。二十七条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四章第?二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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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交下次市人民代】表大会处理
—。
第二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会议举行的十日【。前将法规草案发给代!表并可以适时组织代!表研:读讨论?征求代表的意—见
?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 ,。 《 各代表团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 各代表团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 第三?十条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的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三十一?条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规案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 :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规案中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规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三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三十?四条 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
第二节 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
第三十《五条 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
, 第三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主任会议!也可以将地》方性法规案》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审查后提《出意见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三】十,七,条 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三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主》任会议也可以将地方!性,法规案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审查后!提出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
? 《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并,向提案人《说明
】 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审》查地方?性法规案时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九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决?定交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 《 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决定交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要求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应当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审查并在闭—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意见再—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
第《四十条 主任会【议认为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四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案提出后—。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前主任会议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审查的?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意见
! —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对】。地方:性法:规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是《否列入会议》议程进行审》。议或者审《查提出意见并向主任!会议报告《。
? 主—任,会议决定《列入会议《议程的审议或者审】查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 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审:查地方性法规案时可!以邀请人大代表【、,其他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成员参加调—查研究活动或者【。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 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审查地方】性法规案时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 ,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除特【殊情况外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有?关材料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安排》必要的?时间保证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
【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对法规案进行—研,究参加法规》草案的解读准备【。审议意见;可以参加!有关:的调查研究》活动
》 第四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一般】应当经过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第》二次审议《与第一次审议—一般间隔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
! 地方性法规案!涉,及本市重大事项或者!各方面意见存在较大!。分歧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经过: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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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地方性!法,规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或者遇有紧急情形】的可以经《过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即交付】表决
《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的【审查意?见在分组会议上宣读!地方性法规草案全文!。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
? ? ,。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 实?。行三次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时—。。。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 《 实行一《。次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的审查意】。见在分组会》议上宣读地方性法规!草案全文《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会议期?间由法?制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第四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主】要审议法《规草:案是否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是否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改革方向相一!致是否与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是否与本市!其他地方性法—规,相协调是否》符合: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具体规定是】否适当体例、结构是!否科:学以及法律》用语是否准确、规】范
》第四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全体会议【对法规草案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根据小?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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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也可以安排公民【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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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后【有关:。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汇总审议意见!并向主任会议汇报;!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根据法规调整—的事:。项和范围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发给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级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县级: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以及有关机【关,、组织等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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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方性法》规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将【。地方性?法规草案或者—草,案,修改稿在全市范围】的,媒体上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但是《。主任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十五!。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 《 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将征集来的意见进!行整理?后送法制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五,十,条 地方性法规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后法制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就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 《 地方性法规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单:位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 : , 地方《性法规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单《位、人民团体、【基层和群体代表、】专家、?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 第五十一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案在法—制,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根据需要法制工】作,委员会可以组织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地方性法规】出台:时机、地方》性法规?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制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 第?五十二条 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审查意见以及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地《方性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
》 —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后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或者修改情!况的:汇报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的报】告或者修改》情况的?汇报中予以》说明对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重要的审议、审!查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 法《制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应当邀请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 法制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之间:对地方性法规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主任会—议报告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 第五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 《 表决前》。由,法制委员《会,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情况进行—说明
第【五十四?条 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主任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审议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 《 ,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主任》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规【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由法制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一【步审议或者审查
】
:。 对多部】地,方性法规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规案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五十五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任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规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 第五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在交付表决】。前仍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由主任会!。议提出经全体—会议同意可以暂不】付表决交由》法制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五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一年或者因!暂不付表决满一【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主任会议可以决】定终止审议》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必要时主任!会议也可《以决定延期审议【
第三节 报批、!公布和备案
第五!十八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在【审议:通过的两个月前由】法制工作《委员会将法规草案】及有:关,。资料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
》 ? 地方性法规】在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五日内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 第五十九条 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退回修改的法—制委员会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报,告经:主任会?议决定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再报请【批准
—第六十条 》地方性法规》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 地方性法规【公布后法规文本以及!法规草案的说明、审!议结果报告等应【当及时在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常州人《大网上刊载》并,自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常州日报上!刊载
《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 第?。六,十一条 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地方性法规—报送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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