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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调查与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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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历史《文化遗?址资源的调查—评估:机制组织《历史:文化遗址的调查、评!估和认定《工作
第十一!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历史文化遗址调【查
《 尚未认定!为历史文化遗址的】。遗存或景《观其所有《。权人、管理人—可以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推荐
《 第?十二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将下列】具备一定规模和【范围的遗存或景【观,作为历史文》化遗址调查》的,重,点
!(一:。)体:现李白文化》、蜀道文化、—文昌:文,化、三国蜀汉文【化、大?禹文化、嫘》祖文化、字库文化等!地方历史《文化特色和羌族【。、,白马藏族等》各民族文化特—色的:。人类早期活动场【所、城址、》宫殿衙?署遗址、军事—设施遗址《、,古蜀道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及石刻、古树【名木:;
》。 (二)【见证红军长征、川】陕苏:区,、抗日救亡、绵阳解!放等重大历史事件】的重大战《斗遗址、重要—机,构,旧址、重要人物和】英雄烈士的旧居或者!墓地;
》。 ?。 (三)承【载三线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的生产、科研、】生活旧?址,、遗址;《
《 (四)承载!抗震救灾《精神具有地震、抗】震研究?等价值的地震—遗址;
】 (《五)其他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遗存《或,景观
—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名,录制度
— 保护名】录应当载明》保护对象的名—称、权利《。属性、?保护类别、地理位】置、所属时代、保】护价值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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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历史文—化遗址认定条件【且已纳入不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红色资】源保:护的直接《。。。列入: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名录?。。
第十四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根据调查】、申:请和推荐情况在征求!相关部门、所—有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提《出本行政区》域内的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建议名录报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
》 , 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建议—名录由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认定和公布》
第十五【条 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名》录,实行:动态管理
】 对于新发现!的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遗存或》。景观应当及时认【。定并纳入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名录
《 历》史文化遗址确已失去!保护价?值需退?出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名录的参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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