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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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历史文化—遗址的保护》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绵》。阳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绵阳市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遗址的】保护工作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历史文《化遗址是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各个历史时期遗留】的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并具备一定】规模和范围》。。的,。遗存或者景观
】 法律】。、法规对《历史文化遗》址中涉?及的文物、》红色资源、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条 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应当:遵循应?保尽:保,。、分级管理、—传承发展、社—会参与的原则确保历!。史文化遗址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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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工:。作,将历史?文化:遗址保护《依法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并统筹】制定政策措施解【决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和利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做好辖区内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工作】
【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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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遗址的【调查、提出建议名】录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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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退役军人【事务、文化和旅游】、经信、林业、地方!志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条例的规定做—好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的有关工作
】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历史文化遗址—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为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 : 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组成办》法和工作规》则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工作给予经费保障】将保护资金列入同级!预算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历史文化遗址的义务!有,。。权对:损害历史文化遗【址的违法行为进行】。劝阻、投诉》、举报对历史—文化遗址的》保护和利《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公布相关】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方式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依【法处理向投诉人【、举:报人:回复办理情况并【。保护投诉《。人、举报人信息【
第?。九条 对《在,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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