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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裁量程序 】第,二十三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有关?回避、告知》、听证、期》限、说明理由—等程序规定 【。 第?二十:四条 ?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明【确提出要求改正【违法行为的具体内】容和合理期限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当事人申请延长】的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十五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依】法、全面、客—观收集下《列可能影响行政处罚!裁量的证据 】     (—一)证?明违法行为存在的证!据,; 《 , , ,  (二)证明从轻!。、减轻、《不予行政《处,罚的证据; —  《   (三)证明】从重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证据 】。 第《二,。十六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裁量基!准的适用情况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第!二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  :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当事人应当如!。实陈述、申》辩不:得故意提供虚假【或者编?造的:证,据材料 《。 ?第,二十八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行听证时《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裁量理由和行政处!罚建议?及依:据 ?   《  听?证,主持人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提!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意见    ! 听证笔《。录,应当全面、客观记载!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裁量理!由和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裁量》。的陈述、申辩和质证!。意见 ? 第二十九【条 对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属,于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的?案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裁!。。量,情况:应当在?集体讨论记录中予】以载明 【。。第三十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可能:出现明显不》当、:显失公平或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在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情况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或者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后调整适用并【充,分说明?理由;?批准材料或者集【体,讨论记录应当列入行!政处罚案卷归档保】存 》    适用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可能出《现前款情形的—逐级报请《该基准制定部门批】准后可?以调整适用》 《第,三十一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说明裁量《理由 》    《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执行上级】和本: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明确—说明裁量适用的依】据和理由《。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裁量理》由包括下《列内容 《   》  (一)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裁量基准!适用: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 , ,  : ,  (二)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意见是】否采纳的意见—和理由 》 第三十》三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合《。理裁量 《。 第三十四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并在裁量基】准,范围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裁量基准作【为,裁量说?理依:据不得单《独引用作为》。行政处罚的实施【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