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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裁量情形
—
第六条 —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依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并综合考虑下列】情,。形
? ? (一)—当事人的年》龄、智力及精神健康!状况;?。
: (【二)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
,
》 (三)违—法行为的《频次、区域、范【围、时间;
【 《 (四)违法【行为:。的具体?方法、?手段;
【 :。 ,。 (五)涉》。案产品的风险性【;
【 (六《)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的数量、《金额;
《
(七!)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以及社!会影响;
】 (八)当事!人对违法行为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及效:果;
!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七?条, 对当?事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按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分别【给予从重行政处【罚、一般行政—处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从重行?政,处罚是指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重、较多》的处罚种类或者较高!。的处罚幅《度
? 》 ,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轻:、较少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
— 减轻行】政处罚是指》适用:法定行?政,处罚最低限度—以下的?处罚种类或者处罚】幅度包括《在违法行为应当【受到:的一种或者几种【处罚种类之外选择更!轻的处罚种类或者在!应当并处时不并处也!包括在法定最低罚】款限值以《下确定罚款数—额
— , 不予《行政处?罚是指因《法,定,原因对符合处罚【条件的违法行为不给!予行政处罚
! , 一般行政处罚!是,指当事人《违法行为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规则规》定的从重行政处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应当在法定—处,罚幅度中限给予行政!处罚
》 第:八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从重行政处罚
】
? (》。一)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
! (二?)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孕产妇、儿童、】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 ? (三)—。生产:、销售、使用—的生物制品》、注射?剂药:品属于?假药、劣药的;
】
《 (四)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造成人身伤害后果的!;
:
— (:。五)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经处理后》。再,犯;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经:。处理后三《年内再犯的;
【
? (六)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时期生产、】销售、使用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药品系假药、劣!药,或者: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医,疗器械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
!
》 (七)因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从重行政—。处罚:情形
?
第九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重—行,政处罚
《。
: 》(一)药品有效【成,份含量不符合规定足!以影响疗效的或【者药品检验》无,菌、热原(如—细菌内毒《素)、微生物限度、!降压物?质不符合规定的;涉!案医疗器《械属于植入》类医疗?器械的;
! ?(二)生产、—销售:、使用的急救药【品属于假药、—劣药的;
》
: 《 (三)涉案产【品主要使用对—象为孕?产妇、儿童》或者其他特定人群】的;:
【。 (四)生产经营】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或《者未经许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涉—。案产品风险性高的】;
:
, (五】)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 《 (:六)明?知属于违法》产品仍销售、使用的!;
《 (七【),。一,年内因同一》性质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 (?。八):违法行为持续六个】月以上或者在—两年内实施违—法行为三次以上【的;
】 :(,九)拒绝、》逃避监?督检:查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
:
: (十【。)阻:碍或者拒不配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对行政执法!人,员、举报人、证人】、鉴定人打击—报复:的;
【 ?(十一?。)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停止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
?
, (十】二)其他可以从【重行政处罚》的
《 ? , 本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的情: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为应当—单独:进行处?罚、应当从重处罚或!者,属于:情节严重的从其规定!当,事人因前款》第九项?所涉行为已被行【政处罚的该》行为不再《作为从重《行政:处罚情节同一违法行!为同时符合》第八条第三》项至第六《项和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优先:适用第八条相关条】款
!本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规定的!情形自上一次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 ,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 《(三)?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违,法,行为的;
【 (四【)主动供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 :(五)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揭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领域其他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提供!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领域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关键》线索:。。或者证据并经查证属!。。实的;?
,。
, 》 (六)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本【。规则所称《重大违法行为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对重【大违法?行为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一)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
: (二)!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
《
— (三)涉案产品尚!未销售或者使用的】;
:
: (四)】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后果较小【。的;
《 , (五【)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
【(六)当事人因【残疾或?者重大疾病》。等原因生活确有困】。难,的;
— (七)其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 (一》)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 (二)!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 (四)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五)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六)依法应当不!予行政处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初次违法《是,指当事人《五年内?在,其全部生《产,经营地域《。。范围内第一次实施同!。。一性质违法行为但】。当事:人被处以五年以【上,职业禁?止罚的除外
【 经询】问,。当事人并查询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等《方式未?发现:当事人五年内有【同一性质违法—行为的可《以认:定,为初次违法
【 》。。 危害后果轻微是指!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较轻、较小可以结】合下列因素综—合判定
】 (一)危害程!度较轻;《
】(二)危害》范围较?小;
【 ?(三)危害后果易于!消除或者减轻;【
(!四):其他能够反映—危害后?。果轻微的因》。素
— , 及时改正是指】当事人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尚未立案调—查且责令改正之【前主动改正
】 ?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
《
?第十四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生产依法获得】。批准或?者备案的创新产品并!履行上市后研究和】上市后?评价:等法定义务当时【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产品存在质量安全缺!陷的不予行政处【罚,。经营、?使,用上述?缺陷产品《。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发现缺陷后未—履行依法召回产【。品义务?和采取?其他有效风险控制】措施的除外
!第十五条《 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一般应当认定!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充分证据”
】 (一【)进货渠《道合法提供的—。供货单位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供货—单位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产品:注册或?者备案信息》、产品合格》证明、销售》票据等?证明真?。。实合法;
【 (二【)产品采《。。购与收货记录—、入库检《查,验,。收记录?真,实,。完整;
—。 : (三》)产:品的储?存、养护、销—售,、使用、出库复核、!运输:未违反有关规定【。且,有真实?完整的记录
【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化妆—品经:营者同时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一般应《当认:定为分别《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的“充分证据”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证据”
【
?第十六条 —除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应当按照—“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外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罚,
,
(】一,)药品生产中—非法添加药物成份】或者违法使用原料】、辅料造《成严:重,后果的;
— ? (二》)医:疗器械生产》中,非法添加药物成【份,或者:非法添加已明确禁止!添,加,的成份?造成严重后》果,的;:
》 (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发!现其生产、销售、使!用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不履行通知、告知】、召回、停止—销售:、报告?等,法定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 (四)】生产、经营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从非?法渠:道,。购进不合格产品【或,原,料或者生产、销售已!禁止销售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 ?。 :(五)故意》隐瞒问题产品来源或!者流向导致无法追】溯造成严重后果【的;
》。 , ? (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骗?取药品、医疗器【械许:可或者备案社会【影响恶劣或者—造成人身伤害后果】的;
?
(】七)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生产:、销售专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药品—、医疗器《。械不符合安全性、有!效性强制《标准的或者》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实施违法!行为且直《接影响?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
【 (八)【因涉:案行为构成犯—罪被: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
】。
, (九】),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人,身,。伤害、重大财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的;
! (十》)其他?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
当】事,人有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规章规定【。的“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罚
! 第十七条 【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具!有从:重行政处罚情形且】同时具有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的应【当结合?案情综合裁》量
《 第十?八条 当事人【同时有多个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裁量合并《处罚
第十九!条 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
第《二十条 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有多种处罚种—类的应?当实施并处处罚【;,对同一个《违法行为《规定可以《实施多种处罚的【可,以实施?并处处罚《
《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对同一个《。违法:行为规定可以并【处处罚?的应当结《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情节按照!。下列规则实施处罚
!
? ? (一)《对认定减轻处—罚的:应,当实施单处》;
!(二)对认定—从轻处罚的可以【实施单处或者并处】;
》 (三—)对认定一般处【罚的应当实施并【处;
?
》 (四)对认定从!。重处罚的《应当实施并处
【。
第二》十一条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当事人通过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约谈》指导等方式进—行教:育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当事!人的事前指导、【。风险:提示、告诫、约谈、!回访:等制度?
第二十二—条 :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对涉】案产品采取适当【。、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