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裁!量情形
《
第六条 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依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并:综合考虑《下列情形
】 《(一)当事人的年龄!、,智力及精神》健,康状:况;:
— :(二)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
《 (三)!违法:行为的频《次、区域、范—围、时间;
! (四)违】法行:为的具体方法、手段!;
《 ? (五)》涉案产品的风险【性;
! (:六)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的数量、》金,额;:
: : (七)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以及社会】影响;
— , 《(八)当事人—对违法行《为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及效果?;,
—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七条《 对当事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按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分别给《予从重行政处—罚、一般行政处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从,重行政处罚是指【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重、较多的处罚种!类或者较高的处罚】幅度
?
—。 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轻、较少】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
【 》 减:轻行政处罚是指适用!。法定行政《处,罚最低?限度以下的处罚种类!或者:处罚幅度包括在【违法行为应当受到】的,一种或者《几种处罚种》类之外选择更轻的】处罚:种类或?。者在应当并处—时不并处也包括在法!定,最低罚?款限值以下》确定罚款数额
【
》 不予行政处罚是!指因法定原因对符合!处罚条件的违法行】为不给?予行政处罚》
一!。般行政处罚》是指当?事人:。违,。。法,行为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规则规—定的从重行政处【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应当在》法定处罚幅》度,中限给予行政处【罚
《 第八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从重行政处》罚
:
《 (一》)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
】(二)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孕产妇、儿童、【。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 《 (三)生产、销】售,、使用的生》物制品、注射剂药品!属于假药、劣药的】;
!(四:)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造【成人:身伤害后果的;
! , 》(五)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经处理后》再犯;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经】处理后三年》内再犯的;
—
, 》 (六)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时【。期生产、销售、使用!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药品系—假药、劣药或者【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医:疗器:械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
—。 (【。七):因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的;
】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从】重行政处罚情形
】
?第九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重行政处罚
—
(】一)药品《有效:成份:含量不符《合规定足以影响疗】效的或者药品—检验无?。菌、热原(》如细菌内毒素—。。。),、微生物《限,度、降压物》质不符合规定的;涉!案医疗器械属于植入!类医疗器械的;【
】(二)生产》、销售、使用的急救!药品:属于假药《、劣药的《;
》 (三—)涉案产品主—要使用对象为孕产妇!。、儿童或者其他【。特定:人群的;
】 , ?(,四,)生产经《营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或者未经!许,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涉案产品【风,险性高?。的;
! (五)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 (六)明知属!于违:法产品仍销售、使用!。的;
?
, —(七)一《年内因同一》性质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 (八】)违法?行为:持续六个月以上或】者在两年《内实施违法行为【三次以上的》;
:
, (九】)拒绝、逃避监督检!查,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
】 (十)阻】碍或者?。拒不配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对行:。政执法人《员、举报人、证人】、鉴定人打击报复】的;
! (十一)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停止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
】 (?十二)其他可—以从重行政处罚的】
《 本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的情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为应当?单独进行《处罚、?应当从重处罚或者】属于情?节严重的《从其规定当事人因前!款第九项所涉行为】已被行政处》罚的该?行为不再作为从重】行政处罚情节同【一违法行《为,同时符?合第八条第》三项:至第六项和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优先适用第八条相】关条款
》 》 本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规定?的情形自《上一次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
? :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三)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违?法行为?的;
】 (?。四)主动《供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 (【。五,)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揭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领域其!他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提供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领!域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关【键线索或者证—据并经?查证属实的;
】。 》 (六)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本》。规则所称重大违法行!为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对重大违法行为】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一)?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
】 (二)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
— (三【)涉案产品》尚,未销售?或者使用《的;
【 ?(,四)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后果》较小的;
】 , (五)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 (—六,)当:事人因?残疾或者《重大疾病《等原因生活确有【困难的;
》。
, ? (《七):其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 ? ?(一)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 ? (二)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 》(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四】)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五)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六!)依法应当不予行】政处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初次【违,法是指当事》人五年内在》其全部生产经营地】域范围内第一次实】施同一性质违法行为!但,当事:人被处以《。五年以上职业禁止】罚的除外
【 经询问】当,事人并查询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等方式未发现!当事人五年》内有同?一性质违法行为的可!以认定为初》次违法
《
— 危害后果轻—微是指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较轻:、较小可以结合下】。列因素综合判—定,
— , (一)危害程度较!轻;
》 (—二)危害范围较小】;
? (三)!危害后果易》于,消,。除或者减轻;
】 , (四)其!他能够反映危害【后果轻微的因素
! 》 及时改正是指当事!人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尚未立案调查且】责令改正之前主动改!正
:
《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
! 第十四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生产《依法获得《批准或者备案的创】新,产品并履行上市【。后研究和上市后【评价等法定义务当】时,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产品存在质【量,安全缺陷的》不予行政处罚经营】、使用上述缺陷产】品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发现缺陷后未履行!依法召回产品义【务和采取其他有效风!险控制措施的除【外
第十五】。条 : 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一般应当认【。。定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充《分证据”《
】(一:)进货渠道合法提供!。的供:货单位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供货单位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产,品,注册或者备案信息】、产:品合格证明》、销售?票据等证《明真:。实合法;
【。 (二)产!品采购与收货记录、!入库检查验收记【录,真实完整《;
:
《。 , (三《)产品?。的储存、《。养护、销售、使【用、出库复》。核、运输未违反【有关规?。定且有真实完整【的记录
—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化妆】品经营者同》时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一般应》当认定为分别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的!“充分?证据”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证据”
第】十六条 除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应【当按:照“: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外: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罚
! (一)!药品:生产中非法添加药物!成份或者违法—。使用:原料、辅料造成【严重后?。果的;
】 : (二)医》。疗器械生产中非【法,。添加:药物成份《或者非法添加已明确!禁止添加的成份造】成严重后果的—;
? (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发现其生—产、销售、使用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不履行通—知、告知《。。、召回、停止销售】、报告等法》定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 《(四)生产、经营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从非?法渠道购进不—合格产品或原—料或:者生产、销》售已禁止销售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 , (五)故》。意隐瞒问题产品来】。源或者流向导致【无法追溯造成严【重,后果:的;
— 《(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骗!取药品?、医:疗器械许可》或者备案社》会影响恶劣》或者造?成人身伤害》后果的;
》
【。。(七)?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生产、销售专—。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药品、医疗器—械,不,。符合安全性、有效性!强制标准的或者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实施违法【行为且直《接影响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
! (八)因涉!案行:为,构成犯罪被》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
! ? (九)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人身:。伤害、重大》财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的;
! (十)其—他,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 《 :当事人有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规章规定的“—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罚
—。 , 第十?七条 ? 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具:有从重行政处罚情】形且同时具有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的应当《。结合案情综合裁量
!
?第十:八条 当事人【同时有多个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裁量合?并处罚
《
第十九—条 :。 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 第?二十条 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有多?种处罚种类》的应:当实施并处处罚;】对同一个违法—行为规定可以实施多!种处罚的可》。以实施并处处罚
! ?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对同一《个违法?。行为规定可以并【处处罚的应当结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情节—按照下?列规:则,实,施处罚
《
— (一)对认定【。减轻处罚的应当实施!单处;?。
— (二)对认定】。从轻处罚的可以实施!单处或者《并,处;
》 《 (三)对认定一】。般处罚?的应当实施并处【;
《 》(四)对认定从【重处罚的应当实施】并处
?
,。 第二《十一条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当事人通过》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约谈指导等方式进行!教育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当—事人的?事前指导、风险【提示:、告诫、约谈—、回访等制度
第!二十二条 》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对【涉案产?品采取适当、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