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组织与实【施
第十三】条 证监会注—册部门确定》承担检查任务—的,检,。查,机构原则上检查机构!由检查对象所在辖区!外的派?出机构或《非申请?上市的交易所担任】
第十四条 检】查机构确定后证监会!注册部门向检查机构!发出:检查:任务分配《通知任务分配—通知:同时抄送检查对【象所在辖区派出机构!及申请上市的交易所!
检查】对象所在辖区—派出机构、》申请:上市:的交易?所及其他相关派【出机:构应当配合》。检查机构开》。展检查工作
—
第十五条》。 证:监会注册部》。门向检?查机构发出检查【任务分配通知时一】并提:供审:核或注册《部门汇总的关于检】查对象的重点—关注问题、重大【存疑或异常事—项等资?。料
第十》六条 检查机构接到!任务分配通知—后应当选派具—有相关?经验且无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检查组人员不少【于二人设组》长一名
》 : 证监会注册【部门可以根据检【查难度?、专业性要求等对检!查组人?员数量及构成提【出,调,整,建,议证监会《注,册,部门可以派》员参与?。检查工作《
第十七》条 检查组》成,员以证监会系统内人!员为主必《要时可以聘》请独立外部》专业人?员予以协助
! :检查组应当》加强对外聘专业【人员的管理督促【其履:职尽责遵守保密【规,定严守工作纪—律
第十》八条 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或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检》查对象或《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认为检】查,人员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检查:人员:回避
】对检查对象》或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提出—的回避?申请检?查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第十九条 检查组】应当在充分了解评估!检查对象基本—情况:、主要风《险事项和重点—关注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 ?现场检?查工作?计划内容《。包括
【 (一)检查范【围;
?
: : (:二):主要风险事项和重点!关注问题;》
(三】)检查方式和程序】;
— (四)《时间安排和人员分】工;
》。 (五)工作】要求:;
《 (六)—其他需要列明的事项!
》 检查计划确定后】检查机构应》当及时向证监会【注,册部门书面报备
】
第二十条 —检查机构应当自接】。到检:。查任务分配通知后一!个月内进场开展工】作两个月内完成检查!并报:送,现场检查工作报【告
—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检查:时限的检查机构应】当提前向证监会注】册部门报告累计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
—第,二十一?条 现?场检查进场》前,检查机构应当书面】通知检查对象检【。查对:象应当按要求准备】有关文件和资料【并配合检《查,工作
《 在》出,现重大紧《急事项或有》明确证据表明提【前告知检查对—象可能影响检—查效果的情况下经检!查机构?负责人批准检查机构!。可以不提前告—知检查对象直接开】展检:查
第二十二【条 检查人员—。开展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针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组应当在审阅【申请材料和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工作底稿《的基:础上通过查阅原始】记,录、业务《凭证:或,公开:资料走访客户、供应!商,。或经销商《调取工商登》记、银行《流水等方式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疑点及?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并按重要性原】。则予以查证》
》 针对问题导向【检查对?象检查组应当—聚焦审核或注册部门!提供的具《体问题清《单在审阅申》请材料和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工作底稿的!基础上通过查—阅原始记录、—业,务凭证或公开—资料走?访客户、供应—商或:经销商调取工商登】记、银行流》水等方式逐一—进行查证
》
第二十《四条:。。 检查组应当—重点:围绕检查对象—存在的相《。关问题对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执】业质量进行延伸检查!
第二《十五条 实》施现场检查》时检查组《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以下检查方式—
—。(一)查看检查对象!生,产、经营、管理【场所及其他相关场】所;
?
? , (二)获取—检查对?。象工商资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及》生产、销售、仓储记!录等;
【 :(三)对检查对象】主要业务《循,环和关键《信息系统《进行穿行测试;
】
: , (四)询问检】查,对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采购、生产、!仓储、销《售、财务人》员,等;
?
: ?(五)走访检查对】象重要客户》及供应商;
【 (六—)获取相《关方资金流水;【
(七)!核查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工作底稿询问相关人!员;
》。 (《八)检查组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六条【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应当就检查进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与证监会注—册部门定期沟通必】要时证监会》注册部门可以召【开与检查机构、交易!所审:核部门的沟通—会明确?检查方?向与:重点提高检查—效率
《第二十七条 检查工!作完成前检查组【应当就现场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情,况听:取检查对象及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解释说明检】查对象及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可以就相关问!题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及相—关证:据,。
第二《。。十八条? 检查?机构应当《在核实重点事项【、获取充分证据、】明确检查结论—。的基础上形》成现场检查工作报告!报送:证监会注册部—门检查对象处—于交易所审核阶段的!现场检查工作—。报告应当同时抄送】交易所
《
《 ,现,场检查工作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 (:一)检?查,对象基本情况—;
(二!)检查组《人员及分《工;
》 (三)—检查对象、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配合检查情况;
! ? (四?)检:查计划及《检查程序实》施情况;
! (五)《检查对象存在的问】题及其?说明;?
》 (六)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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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检!查发现?问题的性质、—影响:及结论;
! (八)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初步处》理建议;《
》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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