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选《拔补:充
》第十七条 预备役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忠于祖》国忠于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人—民热:爱国:防和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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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 (三)】年满十八周岁—;
》 (》。四)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 !预,备,役人员主要》。从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经过预备役登【记的退役军人和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能人才中选》拔,补充
! 预备役登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九条 预【备役人员《的选拔补充计划【由中央军事委—员会确定《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会同有关中央国【家机关指导部队【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实】施
》第二十条《 部队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遴《选确定预备役—人员
【 预备役人【员服预?。备役的时间》。自,批准:服预备役之日起算
!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应—当,向部队及时、准确】地,提供本?行政区域《公民预?备役登记信息组织】预备役人员选拔【。补充对象的政—治考核、体》格检查?等工作办《理相关入役手续【
第二十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部,队需要和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组织推】荐本单位、本行政】区域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预备】。。役人员选拔补充
! 被推】。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预备役人员选拔补!充
?第二十?。三条 部队应—当按照规定对—选拔补充《的,预,备役人员授予预备役!军衔、?任,用岗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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