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预备役军—衔
《
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预:备役军衔《制,度,
《 《预备役军《衔是区分《预备役?人员等级、表—明预备役人员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是党!和国家给予预备役】。。人员的地位和荣【誉
《 第十二条 预备役!军衔分为预备—役军官军衔》、预备役军》士军衔和预备役兵军!衔
? : 预备—役军官军衔设—二,等七衔
! (一)预备役校!官预备役《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 》。(二)预备》役,尉官预备役上尉、中!尉、少尉
— 《 预备役军—士军衔设三等七衔】
: —(一)?预备役高级军士【预备役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
】。 , (《二)预备役中级【军士预备《役一级上士、二级上!士;
?。
(三!)预备役初》级军士预备役中士】、下士?
《 《预备役兵军衔设两】衔预备役上等兵【、,列兵
?
第十三条 】预备役军《衔按照军种划分种类!在预备役军衔前冠】以军种名称
【 《。 预备役军官【分为:预备:。役指挥管《理军官和预备—役专:业技术军官》分,别授予预备役指挥】管理军?官军衔和《预备役专业技术军】。。官军:衔,
预!备,役军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十四条 预备—役军衔的授予—和晋升以预备—役人员任职》。岗位、德才表现、】服役:时间和?。做出的贡献为—依据具体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十!五条 预备》役人员退出预备役】的其预备役》军衔予以保留在【其军衔?前冠以“退役—”
《 第:十六条? 对违?反军队纪律的预【备役:人员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可以降低其—预备役军衔等级
】
【依照本法《规定取消《预备役人《员身份?的相应取消其预备】。役军衔;预备役【人员犯罪《或者:退出预备役》。后犯罪被《依,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剥夺其?预备役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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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取消【或者剥夺预备役军】衔,的权限与《批准授予相应预【备役:军衔的权限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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