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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预《备役军衔
】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预备役军衔制—度
【 预?备役军衔是区—分预备役人》员等级、表明预备役!人,员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是党和国家给予!预备役?人员的地位和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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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预—备,役军衔分为预—备役军官军衔、预备!役军士军衔和—预,备,役兵军衔
【 》预备役?军官军衔设》二等:七衔
》 (一)预!备役校官预备役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二)预备》役尉官预《备役上?尉、中?。。尉、少尉
》。
预】备役军士军衔—设三等七衔
】 》。(一)?。预备役高级军士【预备:役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
【 , (《二)预备役中级军】士预备?役一级上士、二级上!。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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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备役初》级军:士预备役中士、下】士
?。 预【备役兵?军衔设两衔预—备役上等兵、—列,兵
第—十三条 预备—役军衔按照军—种划分种类在—预备役军衔前冠【以军种名称
【 》 预备役军》官分为预备役指挥管!理军:官和:预备役专业技—术军官分《别授予预备役指【挥管:理军官?。军衔和预《备役专业技术军官军!。衔
!预备役军《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 第十四条 【预备役军衔的—授予:和晋:升以预?备役人员任》职,岗位、德《才表现、服役时【间,和做出的贡》献为依据具体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 第:十五条 预备役人员!退出预备役的—其预备役军衔予以保!留在其军衔前冠以】“,退,役”
—第十六条 对违【反军队纪律的预备役!人员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可以降低其预备】役军衔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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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本法规定取消预备!役人员身份的相应】取消其?预备役军衔;—预备役人员犯罪或者!退出预备役后犯【罪被依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剥夺其预备役】军衔:
? ?批准取消或》者剥夺预备》役,军衔的权限与批准】授予相?。应预备役军衔—的权限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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