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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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健全预备《役人:员制度规范》预备役人员管理【维护:预备役人员合—法权益保《障预备役人员有【效履行职责使—命加强?国防力量建》设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预备》役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兵】役义务预编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或者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服预备役的【。公民:
《 预备役人员!分为预?备役军官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士兵分为预备役】军士和预备役兵【
【 预备役人》员是国家武装力【量,的成员是战时现役】部队兵员补充—的重要来源
】 第三?条 :预备:役人员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以!军事需求为牵—。引以备战打仗为【。指向以质量建—设为着力点》。提高预备役》人员履行使》命任务的能力和水平!
: 第四条》。 预备役《人员必须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顽强、不—怕牺牲?按照规?定参加政治教育和】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随时准备应召参】战,保卫祖国《
《 《国家依法保障预【。备役人?员,的地位和权》。益预备役人员享【有,。与其履行职责相【应的荣誉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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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预备【役,人员工作
】 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门负责组织指!导预备役《人员管?。理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动员【部门负责组织预备役!人,员编组、动员征【集等:有关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预备》役人员有《关工作
— ?。 中央国家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预备役《。人员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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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有《。预备役人员》的部队?(以下简称》部队)负责所属预备!。役人员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执行任务和】有关选拔补》充、:日,。常管理?、退出预备》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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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军事机关应当!根据预备役人员工作!需,。要召开军地》。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应当将预《。备役人员工作情况作!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评比和】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预备》。役人员?履行预?备役职责协助做好预!备役人员工作
】 第八条 —国家加强预备役人员!工作信息化》。建设
《 》 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门会!同中央国家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统筹做好信息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应用和信息安全管】理等工作
【。 有—关部门?。和,。单位:、个人应当对—在预备役人员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军》事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 第九《条 预备《役,人员工作所需—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列入中?央和地方预算
! 第十条 预备【役人员?在履行?预,备役职责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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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和个人在预】备役人?员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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