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决定
【
,第三十一条 审【理结束?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决定
】。 (一)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调?查审:理符合法定程序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四)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 ?。(五:)违法行为涉—及需要追究党纪、】。政务或者刑事责任的!移,送有权机关
!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十二《条 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得《作出决?定
—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法制审核【。适用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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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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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要求陈】述和申辩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五日内提出!口,头形式提出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制作笔录
》
,第三十四条 —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 , (一)较【大数额?罚款;
— ?(二)没收违法用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 (三)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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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
(五)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 (六)》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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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五日?内提出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听证的其】他规定适用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陈述、申辩或—者要求听证》的,以及陈述《。、申辩或《者听证中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不成立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当记载【。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的情】况并加盖《作出处罚决定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印章: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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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可以与行政处罚决】定,一并作出也可以【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单独作出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有两个以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制作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合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明确对每个违【法行为的《处罚内?容和合并执行—的内容
》 《违法行为有两—个以上当事人的可以!并列当事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一式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明确!给,予每个当事人的处罚!内容
《第三十?。八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经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的除外
《
案件办理!过程中鉴《定、:。听证:、,公告、邮《递在途等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期限《;涉嫌犯罪》移送的等待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作!出决定的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期限
第三十九】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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