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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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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审?理结束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决定
!。 (一)【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调,查审理符合法—定程序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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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 : (三)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四》)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五)违?法行:为涉:及需要追究党纪、】政务或者刑事责任的!。移送有权《。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十!二条 ?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得作?出决定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法制审核—。适用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 : 当事人》要求陈述和申辩【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五日内提出】口头形式提出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制作笔—录
第三》十四条 《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一)较大数》额罚款?;
《 (二)没收】违法用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 (三)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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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五)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六)责令停产停业】;
? (七)【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五日内提出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听证的其他规定适!用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陈】述、申辩或者—要求听证的以及陈】。述、申辩或者听证中!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不?成,立,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当—记载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的,情况并加盖作出【处,罚决定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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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六条 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可以!与行:政处罚决《定一并作出也可【以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单【独作出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有》。两个以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制作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合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明确对每个》违法行为的处罚内】容和合并执行—的内容
】 违法行《。为有两个以》上当事人《的可以并列》当,事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一!式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明确】给予每个当事人【的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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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经【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的除外
》。 ,。 案件办理过程!中鉴定、听证、公告!、邮递在途等—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期:限;涉嫌犯罪—移送的等待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作出决定的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期限
第三—十九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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