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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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推进建立》和完善邮政普—遍服务保障机制
!第八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制定》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规划推《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其纳入城乡规划!邮政管理部门制定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规划:应当:充分听取邮政—企业:意见
— 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满:足,。邮政普遍服务和监】督管理的《。需要
第九条【 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用地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应当依法划】拨;依法减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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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城【市新区、《独立工矿区、开发区!。。、商业区《、旅游?区、住宅区或者【对旧:城区进行《改造应当《同时:配套建设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并与建设项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验收《
第十条 —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邮件处理《场所和邮筒》(箱)等邮政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规划:以及邮政普遍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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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较大?的车站、机》场、港口《、高等院校和宾馆应!当设:置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相关单位应当在场地!、设备和人员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必要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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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应当设!置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
第十一条 !邮件:处理场?。所,的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机关】和海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十二条 征收邮】政营业场所》或者邮件处》理场所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要求!对邮政营业场所或】者邮件处理场所【的重新设《置作:出妥善安排;未作出!妥善安排《前不得?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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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营业场所或—者邮件处理场所重新!。设,置,规划前?征收单位应当—。征,求,邮政企业《的意见并配合邮【政企业采取措—施保证邮政》普遍服务的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 接收邮【件的设施包括信【报箱:、包裹柜《以及收?。发室、?村邮站等接》收,。邮件的场所
!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商:业写字楼等场所应当!在建筑物地面层【总出入口设置收【发室或者其他接收邮!件的场所《为安:装邮政包裹柜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住宅小》区的居民楼》应当在地面层设置信!报箱居民楼》未设置信报箱的【住宅小区应当设【置收发室或者其【他,接收:邮,件的场所单》位和住宅小区未设】置,信报箱、收发室【。等接收邮件场所的由!其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安全保卫》部门(传《。。达室)?负,责接:收邮政企业投递的】邮件:
农【村地区应当逐步设置!村邮站或者其—。他接收邮件的—场所未设置》固,定邮:件接收场所的—由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代为】接收:邮件
— 邮政企业可以】与设置收发室或者其!他接收邮件场所的】单位和住宅小区签】订妥投协议明确其邮!件接收、投递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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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信—报箱的设计、制作】、安装和验收—应当符合有关标准】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按照法定》验收程序《组织:验收不合格项目【应当:及时完成整改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要求邮政企业参与信!报,箱设置的验》。收工作
】 信:。报箱由产权》所有者或《者管理单《位负责维《修、更?换
已建!成的城镇居》民,住,宅楼未设置》信报:箱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产,。权人:。或者:产权人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限期《补建;逾期未改【正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指定其他单位设】置信报箱所需费【用由:该居民楼的产权【。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邮政《设施或者影响—邮政设施的正常【使用
《 : 邮政设施产【权主体应《当对邮政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证正常使用;邮】。政企业应当》保证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乡镇固定【。自有邮政营》业场所的正常运【营
将邮!政营业场所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改变用途的邮政企业!应当自改变用途【之日起?二十日内报邮政营业!场所所在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六【条 邮?政普遍服务建设资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筹集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的《行业审查和监督【落实:
第十七条 【国,家对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给—予补贴并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督
?第十八条 》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企:业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企业《交运的邮件应当【。优,先安排?运输车站、港口、机!场应:。当安排装《。卸场所和出入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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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车辆应当带—有邮政专《用标志?
:第二十条《 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
【 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第二十—。一条 ?外商和?境外邮政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邮,政服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违反本条【第一款的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和仓储!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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