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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定点!零,售药店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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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定点零售药店—具有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服务后获得】医保结算费用—对经:办机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对完》善医疗保障政策提出!意见建议《等,权利
第十—三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咨询、用—药安全、医保—药品销售、医保费】用结算等服务符【合规定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可以?。申请纳入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购药定点机【构相关规定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经办机构不予支【付的费用、定点【零售药?店,按医保协议约定被】。扣除的质量》保证金及其支付的违!约金等?定点零售药店不得】作为医保欠》费处理
第十四】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严格执行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平台上采!。购药:品并真实《记录“进、》销、存”情》况,
第?十五条 定点—零,售,药,店要按照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遵》守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
第十六—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当凭】处方销?售医保目录内—处方药药师应当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调剂配!发药品外配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有医师签章定点!零售药店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外配处【方销售药品》
第十七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当组?织医保管理人员参】加,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或经【办机构组《织,的宣传和培》训
【定点:零售:药店应当《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相关制】度、政策的培训【定,期检查本单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及—时纠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不规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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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定点零售药》店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格式的定点零售药】店标识
第十【九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按要】求,及时如实《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上传!参保人?。员购买药品的—品种、?规格、价格及费【用信息定期向经【办机构上报》医保目?录内药品的“进【、销、?存”数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当配合经办机【构开展医保费—用审核、稽核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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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定点零售药店提供药!品服务时应》核对参保人员—有效身份《凭证做到人证—相符:特殊:情况下为他》人代购药品的应出】示本人和被代—购人身份证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药—品费用直接结算单】据和相关资料参保人!员或:购药:。。人应在购药清—单上签字确》认凭外?配,处方购药《的应核验处方使用】人与:参保人?员身份是否》一致
《。第二十二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将?参保人员医保目录】内,药品外配处方、【购药清单等保存2】年以备医疗保障部门!核查
第二—十三: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做好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遵守数】。据安全有关制—度保:护参保人员隐私【定点零售药店重新】安装信?息系统?时应当保持》信,息系统技术接口【标,准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并按规定】。及时全面准确向医】保,信息系?统传送医保结—算和审核所需的有】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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