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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及其人员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十,八,条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应当遵循!客观、公平、公【正、诚信原则确【保其:出具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并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数?。据、结果负责
第!十九条?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不得与其检—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所使!用的防雷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十条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实行》。年度报告制》度
《 :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应?当从:取得资质证后次年起!在,每,年的第二季度向资】质认定机构》报送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情况、分—支机构?设立和经营情况【。、检测项目表—以及统计数》据等内容
— 资质—认定机构对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纳入信用!管理同时记入信【用档案并公示
【。
第二十《一条 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在资【质证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原认定机构提!出延续申请原认定】。机构根据年度报【告、信用档案—及资质申请条—件在:有效期满《前作出准予延续【、降低?。等,级或者注《销的决定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资质证!到期自?动失效?
第二十二条 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在:资质证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法?人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原资质认—。定机:构申请办理资质【证变更手续》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发生合《并、:分立以及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及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申请核定—资,。质
? 《(,一)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单位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等】级,。的资质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
】 (二)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分立的分立后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重新核定】;
— (:三)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注册地—。的由新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核定《资质
第二十【三条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设立:分支机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开展《活动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并报送检测】。项目清单《接受监管
第二十!。四条: ,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禁!止无资质证或—者超出资质等—级承:接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禁【止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 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兼?职从业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不得以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资质!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挂靠、转》让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
!。
第二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检测!质量进行《考核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 ,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查询或?者复制;《
(二】)就有?关事项询《问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求作出说《明;
】(三)进入有关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 气象?主,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八,条 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由—原资质认定的—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资质条件》的予以降低等级或者!撤,。销资质
第—二十九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全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信用信息、—资质等级情况公示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单位】的监督管理情况【、信:用信息等及时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和监督管理等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并作为资质延【续、升级的依据
!第三十条《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视》情节轻重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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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标?准适用错误的;【
(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方法不正确】的;
》 (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内容】不全面、达》不到相关《技,术要求或《者不足以支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结论:的;
《 ,。 : (:四,)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结论不明确、不全】面或错误的
【第三十一条 鼓【励防雷行《。业组织?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的政策、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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