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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资质审查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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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受理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受理后应当委!托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查评】审委员会评审时应当!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提出评!审意见
—。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评审专家【库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评:审委员?会,的委员?应当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并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入许可】。。审查时?限但应当在作出受理!决定时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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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认定!的,认定机构颁发—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并在《作出认定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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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通—过认定的《认,定机构?在十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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